标题:张西镇:杂阿含经卷第一 内容: 杂阿含经卷第一张西镇居士白话译解一、本经叙述一切五蕴现象,皆随缘生灭,变化无常,宜做如是正观,才能获得解脱。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:有一个时候,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。 那时,世尊告诉众比丘说:「应当以正慧观察物质现象,都是随缘生灭,变化无常,能如此地去观察,才是正确的观察。 对物质现象能作正确的观察,就会对它产生厌离心;对它产生厌离心,那么对它的喜爱贪欲便可消除净尽;喜爱贪欲消除净尽了,我说他的心已获得了解脱。 同样地,要以正慧观察我们的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,也是随缘生灭,变化无常,这样地观察,才是正确的观察。 对此精神现象能作正确的观察,就会对它产生厌离;对它产生厌离,那么对它的喜爱贪欲便可消除净尽;喜爱贪欲消除净尽了,我说他的心已获得了解脱。 就像这样,比丘啊! 一个心灵已获得解脱的人,若想自己作证,就能自己作证||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,清净的梵行已建立,所应做的事已做好,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,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。 就像观察五蕴是无常的经文一样,这五蕴是苦、是空、非我等经文,也都是说要如此去作观察。」当时,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,满心欢喜,都愿遵奉修行。 第一经注释:1﹑五阴:为「五蕴」的旧译,阴是障蔽的意思,能阴覆真如法性,起诸烦恼。 蕴是积集的意思,五蕴就是色蕴、受蕴、想蕴、行蕴、识蕴。 此五蕴中,色蕴属于物质;受、想、行、识四蕴属于精神,此五蕴乃是构成人身的五种要素。 2﹑如是我闻:诸经经首均有此语,印度重视闻持,而以此语作为信凭,这句话表示此经为结集者亲自听闻。 3﹑舍卫国:舍卫,地名,为古印度憍萨罗国的都城,华译为好名闻,因其国中政教善良,风俗敦厚,且充满许多有德有智的学者,嘉誉风闻全国,故名。 这里是以首都代国名。 4 ﹑祇树给孤独园:为佛陀道场之一。 此园乃须达多长者向祇陀太子买下土地建成以供养佛陀者,其内之树林则为祇陀太子所布施,故合称祇树给孤独园(须达多长者乐善好施,经常接济贫困孤独之人,故被称为给孤独长者)。 5﹑色无常:色,指一切有形象和占有空间的物质,可分为五种: 一 、内色—指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之五根,因属于内身,故名内色。 二 、外色—指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之五境,因属于外境,故名外色。 三 、显色—指我们常见的各种颜色,如青、赤、黄、白,黑等。 四 、表色—指有情众生色身的各种动作,如趋舍伸屈等种种表相。 五 、形色—指物体的形状,如长短方圆等等。 色无常,意指一切物质现象皆随缘生灭,变化无常。 但就有情五蕴的身心来说,就是指这个色身而言。 南传佛教则将色法分成二十八种,见清静道论第十四说蕴品。 6﹑尽:消除净尽。 7﹑受:即受蕴,人类的感官与外界接触时所产生的感受。 受有三 种—苦受、乐受、不苦不乐感受。 南传佛教五十二心所中有一受心所。 8﹑想:即想蕴,想就是想象,于善恶憎爱等境界,取种种相,作种种想,包括思想、概念等心理现象。 南传佛教五十二心所中有一想心所。 9﹑行:即行蕴,行就是行为或造作,由意念而行动去造作种种的善恶业。 南传佛教五十二心所中,有五十行心所。 10 ﹑识:即识蕴,识就是了别的意思,由心识去辨别所缘所对的境界。 南传佛教有八十九心或一百二十一心之说。 11﹑心解脱:梵语citta-vimukti。 谓由定力而于定障得解脱。 与「慧解脱」相对。 其原始本意,系指心由一切束缚中解放;解脱之当体即为心,故称心解脱;而以智慧解脱者,则称慧解脱。 但后世术语化,将无明之灭称慧解脱,将渴爱之灭称心解脱。 更以心解脱连结于禅定,谓依定而解脱定障,与无贪相应者,称为心解脱。 依慧而解脱烦恼障,与无痴相应者,称为慧解脱。 此二者同时解脱者,则称俱解脱。 11﹑已尽:即烦恼业缚已尽,可证阿罗汉果。 从过去的烦恼、生死的束缚中解脱出来,成为真正自在的人。 12﹑梵行已立:梵行,即清净的行为。 此句言脱离爱欲而过着清净的生活,只有正行、正精进而没有邪行。 13﹑所作已作:即已完成一切义务职所。 14 ﹑不受后有:后有,有二 义:一 、未来的果报。 二 、后世的心身。 不受后有,即现在已得解脱,将来再不受束缚,不再于生死轮回中流转,不堕「死界」得到「正生」,故此身在生死界中为最后身(最后一次身体)。 15﹑苦:乃观五蕴是苦的。 人生有八苦—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求不得、怨憎会、爱别离、五蕴炽盛等诸苦。 16﹑空:五蕴随缘生灭,变化无常,究竟而无实体,故叫空,也是假和不实的意思。 17﹑非我:梵语意译,指世界上一切事务皆无独立实在的自体。 因五蕴无常,故苦,由此而知无一常住、唯一、自在、主宰、独存、实在之我,故云非我。 五蕴非我之经文可参阅,汉译南传相应部第三册蕴相应之第十四经「无我」。 二、本经叙说应正确的去思惟观察五蕴的无常、苦、空、非我,才可获得解脱。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:有一个时候,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。 那时,世尊告诉众比丘说:「对于物质现象应当去作正确的思惟,观察这物质现象的无常,能够如实地了知。 为何要这样呢? 比丘啊! 因为对于物质现象能作正确的思惟,观察这物质现象无常,能够如实地了知的话,那么对于物质现象的欲望贪求就能断除;欲望贪求断除了,我说他的心灵已获得了解脱。 同样地,对于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,也应当去作正确的思惟,观察心识等这些精神现象,皆是随缘生灭,变化无常,能够如实的了知。 为何要这样呢? 因为对于心识等精神现象能作正确的思惟,观察这些精神现象,皆是随缘生灭,变化无常,那么就能断除对于这些精神现象的贪欲;贪欲断除了,我说他的心灵已获得了解脱。 就像这样,一个心已获得解脱的人,如果想要自己作证,就能自己作证||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,清净的梵行已建立,所应做的事已做好,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,不再受生死轮回了。 就像正确的去思惟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五蕴是随缘生灭,变化无常的经文一样,这五蕴是痛苦、是空、非我等经文,也都是说要如此的去思惟。」当时,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后,满心欢喜,都愿遵奉修行。 第二 经注释:1、正思惟:对佛教教义的正确思惟,为「八正道」之一。 2、观识无常如实知:识,原指心识,谓应观察心识无常,能够如实了知。 但从前后经意,亦可知于受、想、行三蕴,亦应观其无常如实知。 三、本经叙说对五蕴无常不能明白了知,则会造成痛苦;若能明白了知,就能自在解脱。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:有一个时候,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。 那时,世尊告诉众比丘说:「对于物质现象,不能了知,不能明白,不能将它断弃,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,那么就不能断除(由物质无常所造成的)痛苦。 同样地,对于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,不能了知,不能明白,不能将它断弃,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,那么就不能断除(由精神现象无常所造成的)痛苦。 众比丘! 对于物质现象,若能了知、明白,若能将它断弃,远离对它的贪欲,那么就能断除(由物质无常所造成的)痛苦;同样地,对于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,若能了知、明白,若能将它断弃,远离对它的贪欲,那么就能断除(由精神现象无常所造成的)痛苦了。」当时,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,满心欢喜,都愿遵奉修行。 四、本经叙说昧于五蕴,则不能超越生、老、病、死的恐怖;若能明白五蕴,则能获得自在解脱。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:有一个时候,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。 那时,世尊告诉众比丘说:「对于物质现象,不能了知,不能明白,不能将它断弃,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,心灵不能获得解脱的人,就不能超越生、老、病、死的恐怖;同样地,对于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,对它不能了知,不能明白,不能将它断弃,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,心灵不能获得解脱的人,就不能超越生、老、病、死的恐怖。 比丘啊! 对于物质现象,若能了知、明白,若能将它断弃,远离对它的贪欲,那么就能超越生、老、病、死的恐怖。 众比丘啊! 对物质现象,若能了知、明白,若能远离对它的贪欲,心灵获得自在解脱的人,就能超越生、老、病、死的恐怖;同样地,对于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,若能了知、明白,若能将它断弃,远离对它的贪欲,心灵获得自在解脱的人,就能超越生、老、病、死的恐怖。」当时,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,满心欢喜,都愿遵奉修行。 五、本经叙说对五蕴爱喜、无知、就会产生痛苦,不能获得自在解脱。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:有一个时候,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。 那时,世尊告诉众比丘说:「爱好喜欢物质现象,就是爱好喜欢这(物质现象无常所造成的)痛苦;爱好喜欢(物质现象无常所造成的)痛苦,那么就无法从这个痛苦中解脱出来,对它不明白,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。 同样地,爱好喜欢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,就是喜欢(由这些精神现象无常所造成的)痛苦;爱好喜欢(这些精神现象无常所造成的)痛苦,那么就无法从这个痛苦中解脱出来。 众比丘! 不爱好喜欢物质现象,就不会喜欢(由这物质现象所造成的)痛苦;不喜欢(由这物质现象所造成的)痛苦,那么就可以解脱这个痛苦了。 同样地,不爱喜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,就不会喜欢(由这些精神现象所造成的)痛苦;不喜欢(由这些精神现象所造成的)痛苦,那么就可以解脱这个痛苦了。 众比丘! 对于物质现象,不能了知,不能明白,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,心灵就不能获得自在解脱,贪心而不能获得自在解脱的人,就不能断除(由这物质现象无常所造成的)痛苦;同样地,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,心识等精神现象,对它不了知、不明白,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,心灵不能获得自在解脱的人,就不能断除(由这些精神现象所造成的)痛苦。 对于物质现象,若能知道明白,若能远离对它的贪欲,心灵获得自在解脱的人,就能断除由这些物质现象所造成的痛苦了;同样地,对于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,若能知道明白,若能远离对它的贪欲,心灵获得自在解脱的人,他也就能断除由这些精神现象所造成的痛苦了。」当时,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,满心欢喜,都愿遵奉修行。 六、本经经文与第四经雷同,译文从略。 七、本经经文同第五经而文稍简,译文从略。 第七经注释:︱「无常……喜乐」:此即「温陀南颂」,古代集经之结颂,又作「摄颂」。 据「分别功德论」载:「撰三藏讫,录十经为一偈,所以尔者,为将来颂习者,惧其忘误,见名忆本,思维自寤。」即录无常等十经为一偈。 此摄颂目的在于颂习时避免忘误,与经义无关,白话译文概不译解。 八、本经叙说宜观察三世诸法无常,应对其厌离,方可获得自在解脱。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:有一个时候,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。 那时,世尊告诉众比丘说:「过去与未来的物质现象都是随缘生灭,变化无常,更何况是现在的物质现象! 圣弟子啊! 能这样的去观察,就不会顾念过去的物质现象,也不会欣悦未来的物质现象,对于现在的物质现象产生厌嫌,远离对它的贪欲,正确地趋于将它灭尽。 同样地,过去与未来的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也都是随缘生灭,变化无常,何况是现在的精神现象! 圣弟子啊! 能如此的去观察,就不会顾念过去的精神现象,也不会欣悦未来的精神现象,对于现在的精神现象产生厌嫌,远离对它的贪欲,正确地趋于将它灭尽。 就像观察五蕴是无常的经文一样,这五蕴是苦﹝痛苦﹞、是空﹝不实在﹞、非我﹝无我﹞等经文,也都是说要如此去作观察。」当时,众比丘听闻佛陀说法后,满心欢喜,都愿遵奉修行。 第八经注释:1﹑于现在色厌、离欲、正向灭尽:此句南传巴利本作「向于现在色的厌离、离欲、灭尽」。 2﹑「过去、未来……正向灭尽」:此小段中之识字,原皆指心识而言。 应观过去、未来五蕴皆无常,非止识蕴而已。 译文为能融摄受、想、行三蕴,使经义简单明白,故将「况现在识」句以下诸识字借代受、想、行、识全体,译为精神现象。 以后诸经,颇多如此译法,特此说明。 九、本经叙说正确观察五蕴无常、苦、非我、非我所有,才能获得自在解脱。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:有一个时候,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。 那时,世尊告诉众比丘说:「物质现象都是随缘生灭,变化无常;变化无常,所以造成痛苦;会造成痛苦,可见其中并没有一个真实的自我在主宰;既没有实我,也就不是我所有了。 能如此地以正慧去观察,叫做真实正确的观察。 同样地,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也是随缘生灭,变化无常;变化无常,所以造成痛苦;会造成痛苦,可见其中并没有一个真实的自我在主宰;既没有实我,也就不是我所有的了。 能如此地以正慧去观察,叫做真实正确的观察。 圣弟子啊! 能够如此地以正慧去观察,便能厌离这物质现象,厌离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。 由于对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等五蕴的厌离,所以对它就不会产生喜乐之心;对它不产生喜乐之心,所以就可获得自在解脱了。 一个获得自在解脱的人,便会产生真实的智慧||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,清净的梵行已建立,所应做的事已做好,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,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。」当时,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,满心欢喜,都愿遵奉修行。 第九经注释:1非我:请参阅第一经注释18非我条。 2非我所:我所,我所有的简称。 有我见的人,对于身外之物都认为我所有,叫做我所。 非我所,即非我所有。 十、本经叙说五蕴与前章相同。 (本经一、二段经文与前经完全相同,译文从M 倔 ? ?? ?? ? ? ?? ?? ?? ?? ?. .. 远程椭椭㈧㈧塅 塅 帱? ?? ] T 柠 昭是是是是是是 $ 槂 殶 晓 晓生的各种物质现象,又如何能常住不变呢? 同样地,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也都是随缘生灭、变化无常,如果说是因与缘的和合才产生一切的精神现象,那么这个和合产生精神现象的因与缘本身也是无常的。 由这无常因与无常缘和合产生的各种精神现象,又如何能常住不变呢? 就像这样,众比丘啊! 物质现象都是随缘生灭,变化无常;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也都是随缘生灭,变化无常。 是无常的话,那么便会造成痛苦;会造成痛苦,可见其中并没有一个真实的我在主宰,既没有实我,也就不是我所有的了。 圣弟子啊! 能够如此地去观察,便能厌离物质现象,厌离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。 由于厌离,所以对它就不会产生喜乐之心;对它不产生喜乐之心,所以就可获得自在解脱,解脱知见||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,清净的梵行已建立,所应做的事已做好,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,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。」当时,众比丘听闻佛陀说法后,满心欢喜,都愿遵奉修行。 第十一经注释:1若因、若缘生诸色者:凡一事一物之生,本身的因素叫做因,旁助的因素叫做缘。 例如稻谷,种子为因,而泥土、雨露、空气、阳光、肥料、农作等为缘,由此种种因缘的和合而生长谷子。 2解脱知见:自己已经获得了解脱的智慧,亦即观照常明,通达无碍的智慧。 十二、本经经文多同第十一经,其第三段后半则同第十经第三段。 本经译文从略。 十三、本经叙说对于五蕴不应贪着爱染,知其为患,而能出离,才能获得自在解脱。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:有一个时候,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。 那时,世尊告诉众比丘说:「如果众生对物质现象不爱乐的话,那么对这些物质现象就不会贪着了;因为众生对物质现象爱乐的缘故,所以对它就产生贪着。 同样地,众生对于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不爱乐的话,那么众生对于这些精神现象就不会贪着了;因为众生爱乐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的缘故,所以对它就产生贪着。 众比丘啊! 如果物质现象对于众生不会造成祸患,那么众生便不应厌离物质现象;因为物质现象会成为众生的祸患,所以众生就应厌离物质现象。 同样地,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于众生不成祸患的话,那么众生便不应厌离这些精神现象;因为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可成为众生祸患的缘故,所以众生就应厌离这些精神现象。 众比丘啊! 如果众生无法从流转无常的物质现象中出离而得自在的话,那么众生便不应从物质现象中出离;因为众生可从物质现象中得出离的缘故,所以众生就应出离物质现象的束缚。 同样地,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,众生若无法从其中出离而得自在的话,那么众生便不应从此精神现象中出离;因为众生可从一切精神现象中得出离的缘故,所以众生就应出离一切精神现象的束缚。 众比丘啊! 如果我对这令人贪着烦恼的五蕴,不能如实地了知爱乐是爱乐、祸患是祸患、出离是出离的话,那么我于诸天、魔王、大梵天王等天道,或沙门、婆罗门等人道,于此天、人道众生中,就不能获得解脱,不能出离迷妄轮回,永住于颠倒之中,也不能自己证悟获得无上的正等正觉。 众比丘啊! 我因能如实地了知这五蕴爱乐是爱乐,祸患是祸患,出离是出离的缘故,所以我于诸天、魔王、大梵天王等天道,或沙门、婆罗门等人道,于此天、人道众中,自己证得自在解脱,得以出离迷妄轮回,得以解脱烦恼的系缚,永远不住于颠倒之中,也能自己证悟获得无上正等正觉。」当时,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,满心欢喜,都愿遵奉修行。 第十三经注释:1、味:贪着而享乐,此作动词用,亦名味着。 2、染:污染、杂染。 烦恼之异名,此作动词用,染着之意。 3、患:祸患之意。 4、出离:指从流转中脱离而得自在。 5、五受阴:即五取蕴,谓有漏之五蕴。 取,即取着之意。 部派佛教有部,统为烦恼之异名;在唯识中,则为贪爱的别名。 取着于烦恼的事故,故名取。 6、诸天:指三界二十八天。 三界,指欲界、色界、无色界。 欲界有六天;色界四禅有十八天;无色界有四天,合计二十八天。 此三界都是凡夫生死往来的境界,所以佛教行者是以跳出三界为目的。 7、魔:即魔罗,能害人性命,是障碍扰人修道的魔鬼,欲界第六天(他化自在天)天主即是魔王。 8、梵:即梵天,是色界之「初禅天」,此天无欲界淫欲,寂静清净,有梵众、梵辅、大梵三天。 通常所说梵天是指大梵天王,名叫尸弃,深信正法,每逢有佛出世,必前来请转*轮。 9、沙门:华译勤息,即勤修佛道和息诸烦恼的意思,为出家修道者的通称。 10、婆罗门:即婆罗贺摩拿的简称,为印度四姓之一,是奉事大梵天王而修净行的种族,以四围陀论为经。 11、结缚:「烦恼」别名,因烦恼能系缚吾人身心,使不得解脱,出离生死。 12、颠倒:倒见事理的意思,如以无常为常,以苦为乐等是。 13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:佛智名,华译为无上正等正觉,即是真正平等觉知一切真理的无上智慧。 十四、本经叙说世尊告诉众比丘,于五受阴之味、患、离应随顺觉,并以智慧如实见。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:有一个时候,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。 那时,世尊告诉众比丘说:「我以前爱乐物质现象,对它进行遍求,如果对于物质现象的爱乐能够随顺觉悟的话,那么对于物质现象的爱乐,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。 同样地,对于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的爱乐,对它进行遍求,如果对于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的爱乐,能够随顺觉悟的话,那么对于这些精神现象的爱乐,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。 众比丘啊! 我对于物质现象的祸患,对它进行遍求,如果对于物质现象的祸患能够随顺觉悟的话,那么对这物质现象的祸患,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;同样地,对于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的祸患,对它进行遍求,如果对于这些精神现象的祸患能够随顺觉悟的话,那么对于这些精神现象的祸患,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。 众比丘啊! 我对于出离物质现象的束缚,对它进行遍求,如果对于出离物质现象的束缚,能随顺觉悟的话,那么对于出离物质现象的束缚,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;同样地,对于出离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的束缚,对它进行遍求,如果对于出离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的束缚,能够随顺觉悟的话,那么对于出离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的束缚,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。」(以下「诸比丘! 我于五受阴不如实知味是味……诸比丘闻佛所说,欢喜奉行!」译文请参考前经后半段。 )第十四经注释:1于色味有求有行:味,贪着而享乐,亦名味着。 求,求取。 行,此指身、口、意的造作。 佛光阿含藏注引巴利本作﹁对于色味进行遍求﹂。 十五、本经叙说执取五蕴,随顺烦恼役使,即有束缚,不能获得解脱。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:有一个时候,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。 那时,有一个比丘来到佛陀这里,稽首礼佛足后,退坐一边,禀告佛陀说:「慈悲的世尊啊! 今天您当为我简略地解说修持佛法的要义,我听闻说法后,将独自在一个僻静的处所,精进修持而不懈怠。 精进修持不懈怠后,将再作思惟:一个信佛的善男子之所以要出家,剃除须发,身穿法服,以俗家为非究竟归处,而出家学道,是为了要修持完成无上的清净梵行,在现世今生中自己以通智作证: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,清净的梵行已建立,所应做的事已做好,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,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。」那时,世尊告诉那位比丘说:「问得好啊! 问得真好! 比丘如此畅快地问说:『应当为我简略地解说修持佛法的要义,我听闻说法后,将独自在一个僻静的处所,精进修持而不懈怠。 ……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,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。』你是如此的问说吗?」比丘禀告佛陀说:「是的,世尊!」佛陀告诉比丘说:「仔细听啊! 仔细听啊! 要好好地思考! 我将为你解说。 比丘啊! 一个人如果一直随顺着烦恼的役使,便会随顺着烦恼而死;如果随顺着烦恼而死的话,就是被爱取的烦恼所系缚了。 比丘啊! 一个人如果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,就不会随顺着烦恼而死;不随顺着烦恼而死的话,那么就能从自己所爱取的烦恼事物中获得解脱了。」比丘禀告佛陀说:「知道了,世尊! 知道了,善逝!」佛陀告诉比丘说:「你如何在我简略地解说修持佛法的要义中,深广地了解其中的义理呢?」比丘禀告佛陀说:「世尊啊! 如果对物质现象随顺着烦恼的役使,那么便会随顺着烦恼到死;随顺烦恼的役使,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,那就是被所爱取的烦恼所系缚了。 同样地,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,如果随顺着烦恼的役使,便会随顺着烦恼到死;随顺着烦恼的役使,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,那就是被所爱取的烦恼所系缚了。 世尊啊! 如果对物质现象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,便不会随顺着烦恼到死;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,不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,那么就能从所爱取的烦恼中,获得自在解脱了。 同样地,对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,如果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,便不会随顺着烦恼到死;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,不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,那么就能从所爱取的烦恼中,获得自在解脱了。 就是这样,世尊啊! 我在您简略地说法中,深广地了解它的义理。」佛陀告诉比丘说:「答得好啊! 答得真妙! 比丘你能在我简略地说法中,深广地了解它的义理。 为什么呢? 因为对物质现象如果随顺着烦恼的役使,就会随顺着烦恼到死;如果随顺着烦恼的役使,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,那么就会被爱取的烦恼所束缚。 同样地,对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,如果随顺着烦恼的役使,就会随顺着烦恼到死;如果随顺着烦恼的役使,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,那么就会被爱取的烦恼所束缚了。 比丘啊! 如果对物质现象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,就不会随顺着烦恼到死;如果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,不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,那么就可解脱爱取的烦恼。 同样地,对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,如果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,就不会随顺着烦恼到死;如果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,不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,那么就可解脱爱取的烦恼了。」当时,那位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后,心中非常欢喜,向佛陀礼敬后离去,独自处于僻静的地方,专心精进地修习佛法,不放逸懈怠。 专心精进的修习佛法,不放逸懈怠后,思虑着:一个信佛的善男子之所以要出家,剃除须发,身穿法服,以俗家为非究竟归处,而出家学道,……以至于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,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。 当时,那位比丘立即证成阿罗汉,心中获得自在解脱。 第十五经注释:1、异比丘:南传巴利本皆作「一比丘」。 2、稽首佛足:于佛足前下头至地顶礼,是一种很诚敬的礼敬方式。 3、却住:即退处。 4、不放逸:不敢放纵,即不怠惰之意。 5、善男子:指信佛之在家男子。 6、信家非家出家:印顺导师「杂阿含经论会编」此处断句为「信家非家,出家(学道)。」信家,信施之家,即俗家。 本句意 谓「以俗家为非真正归处的家,而出家学道。」佛光版「阿含藏」此处注释引南传巴利本作「已正信佛教,由俗家而现在出家处于非家。」别译杂阿含经卷一第一经有出现如此类句作「深信家法会归无常,出家学道。」佛光版引南传「处于非家」,乃古印度习俗,老年之后,离家修道,四处游行参学,乃至老死于外,故云「处于非家」。 在中国无此习俗,故「非家」也可作「不执着于家」来理解。 7、现法作证:谓于现世今生中由自己的神通智慧作证。 8、随使使:第一个「使」为名词,是烦恼的异名,此指执取等烦恼。 第二个「使」字为动词,作「役使」解,即役使身心之意。 9、取:对所爱的境界,执取追求。 10、世尊、善逝:二者皆是佛陀十号之一。 佛陀为世、出世间之最尊贵,故称世尊。 善逝,又译「好去」,如实去彼岸,不再退没生死中。 11、罗汉:即阿罗汉。 一、译杀贼,杀烦恼贼之意;二、译应供,当受人天供养之意;三、译不生,永入涅槃不再受生死果报之意。 为小乘之最高果位。 十六、本经叙说执取五蕴,随顺烦恼役使的话,则会增加轮回流转的次数。 内容文字大多同于前经,译文从略。 第十六经注释:1所问如上:指该比丘所问和前经相同。 以下诸经同。 2差别者:指本经与前经不同之处。 3则增诸数:数,指轮回流转之次数。 全句译为「就会增加轮回流转的次数。」十七、本经叙说五蕴非我所有,宜速断除,才能获得安乐。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:有一个时候,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。 有一个比丘从座位起立,袒露着右肩,恭敬合掌禀告佛陀说:「慈悲的世尊啊! 请为我简略地解说佛法的要义,我听闻佛法后,将独自在一个僻静之处,专心思惟法义,不放逸怠惰。 一个信佛的善男子之所以要出家,剃除须发,身穿法服,以俗家为非究竟归处,而出家学道,是为了要修持完成无上的清净梵行,在现世今生中自己以通智作证: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,清净的梵行已建立,所应做的事已做好,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,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。」那时,世尊告诉那位比丘说:「真好啊! 真好! 你这样的问说:『世尊! 请为我简略地解说佛法的要义,我将于简略的说法中,深广地去了解它的义理,我当独自找一个僻静的处所,专心地思考,不放逸懈怠。 ……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,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。』你是如此的问说吗?」比丘禀告佛陀说:「是的,世尊!」佛陀告诉比丘说:「仔细听啊! 仔细听啊! 要好好地思考! 我将为你解说。 比丘啊! 不是你所应拥有的五蕴法,应该要疾速地断除对它的贪欲,能断除那些五蕴法的人,因为正确佛法义理的助益,便能除去无明长夜的不安,获得永远的安乐。」当时,那位比丘听后禀告佛陀说:「知道了,世尊! 知道了,善逝!」佛陀告诉比丘说:「你如何在我简略的说法中,深广地去了解它的义理呢?」比丘禀告佛陀说:「世尊啊! 变化无常的物质现象非我所应拥有,应疾速地断除对它的贪着;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变化无常的精神现象也非我所应拥有,应该疾速地断除对它的贪着。 因为正确佛法义理的助益,便能除去无明长夜的不安,获得永远的安乐。 所以,世尊啊! 我是这样地在世尊您简略的说法中,深广地了解它的义理。」佛陀说:「真好啊! 真好! 比丘啊! 你能从我简略解说佛法的要义中,深广地去了解它的义理。 为何这样呢? 因为变化无常的物质现象,不是你所应拥有的,应当疾速地断除对它的贪着;同样地,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变化无常的精神现象,也不是你所应拥有,应当疾速地断除对它的贪着。 能把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等五蕴断除后,因为正确佛法义理的增益,便能除去无明长夜的不安,获得永远的安乐。」当时,那位比丘听闻佛陀说法后,心里非常欢喜,向佛陀礼敬后就退下了。 他独自处在一个僻静的地方,专心精进地修习佛法,不放逸懈怠。 专心精进修习佛法,不放逸懈怠后,他思惟着:一个信佛的善男子之所以要出家,剃除须发,身穿法服,正信佛法,以俗家为非究竟归处,而出家学道,……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,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。 ﹂当时,那位比丘即证成阿罗汉,心中获得自在解脱。 第十七经注释:1、偏袒右肩:原为古代印度表示尊敬之礼法,佛教沿用之。 即将袈裟披在左肩上,袒露出右肩。 如此穿著便于工作,故偏袒右肩为表示期待长辈下令服事,亦为奉侍长者之礼仪。 2、合掌:表示恭敬,一心服从。 3、非汝所应之法:指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等五蕴不是我们所有的。 但凡夫都认为五蕴是我们的。 4、宜速断除:﹁汉译南传大藏经﹂相对经文此处作﹁应断欲﹂。 5、以义饶益:以,因。 义,指正确的佛法义理。 饶益,增益、利益的意思。 因断非法非义,故于正义增长。 6、长夜安乐:长夜,指累世的无明。 本句意谓除去无明长夜的不安,而获得永久的安乐。 十八、本经叙说五蕴非我所有,亦非余人所有,宜速断除,才能获得安乐。 本经经文与前经同,译文省略。 十九、本经叙说对五蕴的贪着,是烦恼系缚的根源,宜速断除,方可获得安乐。 本经与第十七经经文大多相同,所差异处是世尊在此宣说「结所系法宜速除断」,译文从略。 第十九经注释:1色是结所系法:色,指物质现象。 结,系缚的意思,是烦恼的别名,因烦恼能系缚身心,不能解脱,结成苦果,永沦生死,故称为结。 本句意谓「物质现象,是爱结所依住处。」二十、本经表示有一部经名为「深经」,和前经有相同说法。 (印顺导师依经论认为「深经」应作「染经」)。 廿一、本经叙说对于五蕴应不动摇,才不会被魔王所缚,获得解脱。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:有一个时候,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。 那时,有一个比丘从座位起立,向佛陀行礼,禀告佛陀说:「世尊啊! 请您为我简略地解说佛法的要义,我听闻佛法后,将独自在一个僻静之处,专心思惟法义,不放逸懈怠。 不放逸懈怠后,这样思惟:一个信佛的善男子之所以要正信佛法,以俗家为非究竟归处(或不执着于家),而出家学道,……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,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之中。」那时,世尊告诉那位比丘说:「问得好啊! 问得真好! 你今天这样问说:『慈悲的世尊啊! 请为我简略解说佛法的要义,我听闻说法后,将独自在一僻静的处所,专心思惟法义,不放逸懈怠。 ……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,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之中。』吗?」比丘禀告佛陀说:「是的,世尊!」佛陀告诉比丘说:「仔细听啊! 仔细听啊! 要好好地思考,我将为你说法。 比丘啊! 一个人要是不能安住于正法时,便会到处追求执取,那就会被魔王波旬所束缚了。 若不到处追求执取,那么就能从魔王波旬的束缚中,获得自在解脱了。」比丘禀告佛陀说:「知道了,世尊! 知道了,善逝!」佛陀告诉比丘说:「你如何在我简略解说佛法中,深广地去了解其中的法义呢?」比丘禀告佛陀说:「世尊啊! 对于物质现象,向它追求执取时,就会被魔王波旬所束缚了;如果能安住于正法,不去追求执取的话,就能从魔王波旬的束缚中,获得自在解脱了。 同样地,对于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的追求执取,就会被魔王波旬所束缚;如果能安住于正法,不去追求执取的话,就能从魔王波旬的束缚中,获得自在解脱。 所以,我从世尊您简略地解说佛法中,深广地去了解其中的法义。」佛陀告诉比丘说:「答得好啊! 答得真好! 你能从我简略地解说佛法中,深广地去了解其中的法义。 为什么呢? 因为对于物质现象,如果向其追求执取时,就会被魔王波旬所束缚了;如果能安住于正法,不去追求执取的话,就能从魔王波旬的束缚中,获得自在解脱了。 同样地,对于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追求执取时,就会被魔王波旬所束缚了;如果能安住于正法,不去追求执取的话,就能从魔王波旬的束缚中,获得自在解脱了。」……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,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,心灵获得自在解脱,成为阿罗汉。 第廿一经注释:1动摇时,则为魔所缚:动摇,指心不能安住于正法,到处追求,执取五蕴之意。 魔,指魔王,名波旬,为欲界第六天天主,经常企图扰乱佛及诸弟子。 2若不动,则解脱波旬:不动,言心安住于正法,不逐求执取五蕴之意。 解脱波旬,言自魔王波旬束缚中获得自在解脱。 廿二、本经叙说佛陀回答弟子劫波所问,言宜正观五蕴无常,断除对它的贪欲,才能获得完善的解脱。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:有一个时候,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。 那时,有一个名叫劫波的比丘来到佛陀住处,顶礼佛足后,退坐一边,向佛陀禀告说:「就像世尊您所说的,比丘的心灵要获得完善的解脱。 世尊啊! 比丘的心灵要如何才能获得完善的解脱呢?」那时,世尊告诉劫波说:「问得好啊! 问得真好! 你能向如来问说如何使心灵获得完善的解脱。 真好啊! 劫波! 仔细听啊! 仔细听啊! 要好好地去思虑这件事情,我将为你解说。 劫波啊! 应当去观察了知所有的一切物质现象,无论是过去、未来或现在,无论是在内或在外,无论是粗糙或细致,无论是美好或丑恶,无论是远处或近处,那一切物质现象都是随缘生灭,变化无常的。 正确地去观察这种无常的现象后,那么对于一切物质现象的爱欲就能消除。 对一切物质现象的爱欲消除后,心灵便能获得完善的解脱了。 同样地,要去观察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,无论是过去、未来或现在,无论是在内或在外,无论是粗糙或细致,无论是美好或丑恶,无论是远处或近处,那一切精神现象都是随缘生灭,变化无常的。 正确地去观察这种无常的现象后,那么对于一切精神现象的爱欲就能消除了。 对于一切精神现象的爱欲消除后,我说他的心已获得完善的解脱了。 劫波啊! 比丘的心灵能这样地获得完善的解脱的话,如来就说他的心灵已获得完善的解脱了。 为什么呢? 因为他对五蕴的爱欲已断除的缘故。 对五蕴的爱欲能断除的话,如来就说他的心灵已获得完善的解脱了。」当时,劫波比丘听闻佛陀说法后,心中非常欢喜,向佛陀礼敬后便退下。 那时,劫波比丘接受佛陀的教示后,独自找一个僻静的处所,专心思惟法义,不放逸懈怠。 ……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,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,内心获得完善解脱,证成阿罗汉。 第廿二经注释:1、劫波:是比丘名。 2、头面礼足:头面低垂,顶到佛足,表示最恭敬之意。 3、善解脱:言获得完善的解脱。 4、如来:佛十号之一,因佛乘真如之道,来成正觉,来三界垂化,故名。 5、**:「若过去、若未来……若远、若近」:此为五蕴存在的各种现象,非唯色蕴而已,约略来说:一、过去、未来、现在||是依时间而画分。 二、内、外||在众. .. .. .杂阿含经卷第一一、本经叙述一切五蕴现象,皆随缘生灭,变化无常,宜做如是正观,才能获得解脱。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:有一个时候,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。 那时,世尊告诉众比丘说:「应当以正慧观察物质现象,都是随缘生灭,变化无常,能如此地去观察,才是正确的观察。 对物质现象能作正确的观察,就会对它产生厌离心;对它产生厌离心,那么对它的喜爱贪欲便可消除净尽;喜爱贪欲消除净尽了,我说他的心已获得了解脱。 同样地,要以正慧观察我们的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,也是随缘生灭,变化无常,这样地观察,才是正确的观察。 对此精神现象能作正确的观察,就会对它产生厌离;对它产生厌离,那么对它的喜爱贪欲便可消除净尽;喜爱贪欲消除净尽了,我说他的心已获得了解脱。 就像这样,比丘啊! 一个心灵已获得解脱的人,若想自己作证,就能自己作证||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,清净的梵行已建立,所应做的事已做好,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,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。 就像观察五蕴是无常的经文一样,这五蕴是苦、是空、非我等经文,也都是说要如此去作观察。」当时,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,满心欢喜,都愿遵奉修行。 第一经注释:11 ﹑五阴:为「五蕴」的旧译,阴是障蔽的意思,能阴覆真如法性,起诸烦恼。 蕴是积集的意思,五蕴就是色蕴、受蕴、想蕴、行蕴、识蕴。 此五蕴中,色蕴属于物质;受、想、行、识四蕴属于精神,此五蕴乃是构成人身的五种要素。 22 ﹑如是我闻:诸经经首均有此语,印度重视闻持,而以此语作为信凭,这句话表示此经为结集者亲自听闻。 33 ﹑舍卫国:舍卫,地名,为古印度憍萨罗国的都城,华译为好名闻,因其国中政教善良」「就像这样,罗睺罗啊! 比丘要这样地去认知,这样地去观察。 能够这样地去认知、这样地去观察的话,那么对于这个有意识的身体及外境的一切事物,便不会有我见、我所见、我慢、结使、系缚的烦恼了。」「罗睺罗啊! 比丘如能像这样地去观察这个有意识的身体及外境一切事物,而不会有我见、我所见、我慢、结使、系缚烦恼的话,那么这位比丘便可说是已断除了一切爱欲,转去束缚身心的一切烦恼,获得正确的觉证,从这最后一次受生死苦的身体中得到究竟解脱。」那时,罗睺罗听闻佛陀的说法,满心欢喜,愿遵奉修行。 第二三经注释:1、王舍城:古印度摩竭陀国都城名。 2、迦兰陀竹园:一说为迦兰陀长者所奉,为印度最早的僧园,又名竹林精舍;一说为频婆沙罗王所奉。 3、罗睺罗:亦称罗云,为佛陀的嫡子,出家而为其弟子。 在弟子中为不毁禁戒、诵读不懈比丘。 十大弟子中为密行第一。 4、「世尊! 云何知、云何见我此识身及外境界一切相……」:汉译南传大藏经相对经文此处作「大德! 如何知、观者,于此有识之身及外之一切相,得灭我慢、我所慢、慢随眠耶?」巴利英译本此处作:‘ How,lord,should one know,how should one see,so that in this body,together with its consciousness,and likewise in all external objects,he has no more idea of “ I ” and “ mine ”, no more leanings to conceit ? ‘ 英译与汉译南传经意相当。 句中「识身」,据佛光大辞典解说有二义:一、指具有精神作用之身体,即身与心。 本事经卷五﹙大正一七册六八六页上﹚:「由此定故,于有识身,即外一切所缘相中,﹙中略﹚善伏善断。」二、指认识作用之种类。 身,集、种类之意。 杂阿含经卷十二﹙大正二册八五页上﹚:「云何为识? 谓六识身。 眼识身、耳识身、﹙中略﹚意识身。」由引例来看,此识身应指身心而言。 5、无有我:我,是主宰的意思。 佛教说我们通常所执着的我是假我,因为这个我是由五蕴假和合而成,离开了五蕴,根本就没有我的存在,故说无有我。 6、我所见:即见外境一切诸相为我所有。 7、我慢、使、系着:我慢,自高自大,侮慢他人。 使,烦恼的别名,即随眠,是潜伏的烦恼种子。 系着,也是烦恼的别名。 8、非我、不异我、不相在:即无我、无我所、五蕴不在我中、我不在五蕴中。 9、平等慧:即平等性智,是如来四智之一,是转第七识(末那识)的我见,证自他平等的道理所得到的智慧。 10、诸结:即束缚身心的各种烦恼。 11、无间等:无间等,又译作「现观」,有领会、理解、觉证、证悟的意思。 12、究竟苦边:苦边,即苦际,苦报的终点,亦即最后一次受生死的身体。 此句言从这最后一次受生死苦的身体中得到究竟解脱。 二四、本经与前经(二三)大意相同,经文亦雷同,但主客有异,译文从略。 第二四经注释:1世尊为法主:世尊证悟佛法,并传布佛法,故称世尊为法主。 法主,犹言大法王、大师。 2为导:言世尊智德圆满,能引导众生,脱离苦海。 3为覆:言世尊能以智德慈悲荫覆(护)众人,使无祸患。 4唯然,受教︰唯然,应允之词,犹言「是的」、「好的」。 受教,言愿接受世尊的教导。 5超越疑心:即不生犹豫不定之心。 6远离诸相:诸相,以偏执而生出的各种事物的形相。 7寂静解脱:脱离一切烦恼叫寂;杜绝一切苦患叫静,寂静即涅槃的道理。 此句言「达到涅槃寂静,获得自在解脱。」二五、本经叙说多闻说之义为闻说五蕴是「生厌、离欲、灭尽、寂静」法,才是多闻。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:有一个时候,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。 那时,有一个比丘来到佛陀住处,向佛陀行礼后,退坐一边,禀告佛陀说:「就如世尊您所说的多闻,要怎样才叫多闻呢?」佛陀告诉比丘说:「问得好啊! 问得真好! 你现在是问我多闻的义理吗?」比丘禀告佛陀说:「是的,世尊!」佛陀告诉比丘说:「要仔细听啊! 好好地思考! 我将为你解说。 比丘啊! 应该知道,如果听闻到物质现象的时候,说是要对它厌嫌,远离贪欲,要把它灭尽,使它寂静不生,这就叫多闻了;同样地,听闻到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时,说是要对它厌嫌,远离贪欲,要把它灭尽,使它寂静不生,这就叫多闻。 比丘啊! 这就是如来所说的多闻。」当时,那位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,欢喜雀跃,向佛陀行礼后离去。 二六、本经叙说若人能于五蕴说「生厌、离欲、灭尽、寂静」法,则得被称为法师。 本经经文与前经雷同,译文从略。 二七、本经叙说观五蕴苦、无常,而趋向厌离、离欲、灭尽,才是向法顺法。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:有一个时候,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。 那时,有一位比丘来到佛陀住处,向佛陀顶礼后,退坐一边,向佛陀禀告说:「就像世尊您所说的法次法向,如何叫法次法向呢?」佛陀告诉比丘说:「问得好啊! 问得真好! 你现在想知道什么是法次法向吗?」比丘禀告佛陀说:「是的,世尊!」佛陀告诉比丘说:「要仔细听啊! 好好地思考! 我将为你解说。 比丘啊! 对这物质现象,要趋向厌嫌,远离贪欲,把它灭尽,这就是法次法向了;同样地,对于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,也要趋向厌嫌,远离贪欲,把它灭尽,这就是法次法向了。」当时,那位比丘听闻佛陀说法后,欢喜雀跃,向佛陀行礼后离去。 第二七经注释:1法次:即法的次第,如十二因缘法有先后秩序,其他诸法也有次有第,是名法次。 2法向:法的趋向,指对向涅槃法。 二八、本经叙说若能于五蕴生厌、离欲、灭尽,便能于现世今生中,获得寂静解脱。 本经经文与前经雷同,译文从略。 第二八经注释:1得见法涅槃:见,音现,同现字。 现法:指现世今生。 此句言得于现世今生中,获得寂静解脱。 2不起诸漏:漏,烦恼的别名,含有漏泄和漏落二义。 贪瞋等烦恼,日夜由六根门头漏泄流注而不止,所以叫做漏;又烦恼能使人漏落于三恶道之中,所以也叫做漏。 一切有烦恼之法就叫有漏法,无烦恼之法就叫做无漏法。 不起诸漏,即不起各种烦恼。 二九、本经叙说能于五蕴说厌、离欲、灭尽方为说法师,经文与第二六经相当,与二七、二八亦雷同。 可互为参考,译文从略。 三○、本经叙说尊者舍利佛答输屡那问言,谓五蕴无常、变易、不安稳,应对其厌离,方可获得解脱。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:有一个时候,佛陀住在王舍城的迦兰陀竹园里。 那时,尊者舍利弗住在耆阇崛山中。 当时,有一个长者子名叫输屡那,日日四处游行修学。 有一天,他来到耆阇崛山中,拜见尊者舍利弗,嘘寒问暖后,退坐一边,告诉舍利弗说:「有些沙门、婆罗门对这无常、变易、不安稳的物质现象说:我胜他,我与他相等、我劣于他。 为什么沙门、婆罗门会有这样的分别想法,而不能察见它的真实情况呢? 有些沙门、婆罗门对这无常、变易、不安稳的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说:我胜他、我与他相等、我劣于他。 为什么沙门、婆罗门会有如此分别的想法,而不能察见真实情况呢?」(尊者舍利弗)答说:「如果沙门、婆罗门对这无常、变易、不安稳的物质现象说:我胜他、我与他相等、我劣于他。 到底他们是如何思量计度而不能察见真实情况的呢? 对这无常、变易、不安稳的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也说:我胜他、我与他相等、我劣于他。 到底他们是如何思量计度而不见真实情况的呢? 输屡那啊! 你的意见怎样呢? 物质现象是常住不变,还是变化无常呢?」(输屡那)答说:「是变化无常。」(尊者舍利弗)说:「输屡那啊! 如果是变化无常,你认为这是痛苦的么?」(输屡那)答说:「是痛苦。」(尊者舍利弗)说:「输屡那啊! 如果是无常、痛苦,是变易之法的话,你的意见怎样? 圣弟子还可在这当中察见物质现象是我、我所有、我在物质现象中、或物质现象在我之中么?」(输屡那)答说:「不可。」(尊者舍利弗)说:「输屡那啊! 你意见怎样呢? 对于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,你认为是常住不变,还是变易无常呢?」(输屡那)答说:「是无常。」(尊者舍利弗)说:「如果是变化无常,你认为这是痛苦的么?」(输屡那)答说:「是痛苦。」(尊者舍利弗)说:「输屡那啊! 心识等精神现象如果是变化无常、痛苦的,是一种变易法的话,你意见怎样呢? 圣弟子还可在此当中察见这些精神现象是我、我所有、我在这些精神现象中、或这些精神现象在我之中么?」(输屡那)答说:「不可。」(尊者舍利弗)说:「输屡那啊! 应当要知道这物质现象,无论是过去、未来或现在,无论在内或在外,无论粗糙或细致,无论美好或丑恶,无论远处或近处,那一切物质现象都不是我,非我所有,我不在物质现象中,物质现象也不在我之中,这就叫正确的了知事物的实相。 就像这样,对于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辨别等精神现象,无论过去、未来或现在,无论在内或在外,无论粗糙或细致,无论美好或丑恶,无论远处或近处,那一切精神现象都不是我,也不是我所有,我不在精神现象中,精神现象也不在我之中,这就叫正确的了知事物的实相。 输屡那啊! 就像这样,对于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等五蕴便可产生厌嫌,远离对它的贪欲,获得自在解脱,解脱知见: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,清净的梵行已建立,所应做的事已做好,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,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。」当时舍利弗说完这段经文后,长者子输屡那便远离了烦恼的尘垢,获得清净的法眼。 那时,长者子输屡那亲自见法得法,不由他人教说,于正法中得无所畏惧。 他从座位上起立,袒露右肩,右膝着地合掌,恭敬地禀告舍利弗说:「我今天已经觉悟,从今天起,我要皈依佛、皈依法、皈依僧,做一名在家居士。 我从今日以后,直到生命最后的一刻,愿以清净之心皈依佛、法、僧三宝。」当时,长者子输屡那听闻舍利弗说法后,欢喜雀跃,向舍利弗行礼后离去。 第三十经注释:1、舍利弗:古印度摩竭陀国王舍城人,属婆罗门种姓。 是佛陀十大弟子之一,释尊会中上首,以智慧第一而闻名。 2、耆阇崛山:在中印度摩竭陀国王舍城之东北,是释尊说法之地。 3、输屡那:长者子,善弹琴,即二十亿耳比丘。 佛在世时证阿罗汉果,足下毛长二寸,足不踏地,为弟子中精进第一。 4、诣:拜见、拜访。 5、问讯起居:犹言嘘寒问暖。 6、不安隐:隐,即稳字。 7、何所计:计,以妄念而推度道理,常曰计度,即以意识之作用,思量分别种种事物。 何所计,言如何去思量计度。 8、法眼:能够彻见真理的智慧。 9、优婆塞:指亲近皈依三宝,接受五戒的在家男居士。 亦通称一切在家的佛教男众信徒。 卅一、本经叙说于五蕴的生起、息灭,息灭的方法,宜如实知道,才能获得自在解脱。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:有一个时候,佛陀住在王舍城的迦兰陀竹园里。 那时,舍利弗尊者住在耆阇崛山中。 当时,有一个长者的儿子名叫输屡那,日日四处游方修学,有一天,他来到耆阇崛山中舍利弗住处,向舍利弗顶礼后,退坐一边。 那时舍利弗对输屡那说:「如果沙门、婆罗门对于物质现象不能如实知道,对于物质现象的集起不能如实知道,对于物质现象的息灭不能如实知道,对于物质现象息灭的方法也不能如实知道的话,输屡那啊! 当知这一位沙门、婆罗门便不能断除对物质现象的贪着了。 同样地,如果沙门、婆罗门对于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不能如实地知道,对这精神现象的集起不能如实知道,对这精神现象的息灭不能如实知道,对这精神现象息灭的方法也不能如实知道的话,那么便不能断除对这些精神现象的贪着了。」(舍利弗)又说:「输屡那啊! 如果沙门、婆罗门对于物质现象能够如实地知道,对物质现象的集起如实知道,对物质现象的息灭如实知道,对物质现象息灭的方法也如实知道的话,输屡那啊! 当知这位沙门、婆罗门就能断除对于物质现象的贪着了。 同样地,输屡那啊! 如果沙门、婆罗门对于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能够如实地知道,对这精神现象的集起如实地知道,对这精神现象的息灭如实地知道,对这精神现象息灭的方法也如实知道的话,输屡那啊! 当知这位沙门、婆罗门就能断除对这些精神现象的贪着了。」(舍利弗)说:「输屡那啊! 你意见怎样呢? 物质现象是常住不变,还是变化无常的呢?」(输屡那)答说:「是变化无常。」(舍利弗)又问:「如果物质现象是变化无常的话,那应是痛苦的么?」(输屡那)答说:「是痛苦。」(舍利弗)说:「如果物质现象是变化无常、痛苦的,这是一种变易法,那么圣弟子可于当中察见这物质现象是我、我所有、我在物质现象之中、或物质现象在我之中的情况么?」(输屡那)答说:「不可。」(舍利弗)说:「输屡那啊! 就像这样,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,是常住不变,还是变化无常呢?」(输屡那)答说:「是变化无常。」(舍利弗)又问:「如果是变化无常,那应是痛苦的么?」(输屡那)答说:「是痛苦。」(舍利弗)又问:「如果心识等精神现象是变化无常、痛苦的,这是一种变易法,那么圣弟子可于当中察见这些精神现象是我、我所有、我在这些精神现象之中、或这些精神现象在我之中的情况么?」(输屡那)答说:「不可。」(舍利弗)说:「输屡那啊! 当知这物质现象,无论是过去、未来或现在,无论在内或在外,无论粗糙或细致,无论美好或丑恶,无论远处或近处,这一切物质现象都不是我,非我所有,我不在物质现象中,物质现象也不在我之中,这样就叫正确如实的察知。 输屡那啊! 圣弟子对于这些物质现象能产生厌弃心,远离对它的贪欲,获得自在解脱,那么就能解脱生、老、病、死、忧、悲、恼苦的系缚了。」(舍利弗)说:「同样地,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,无论是过去、未来或现在,无论在内或在外,无论粗糙或细致,无论美好或丑恶,无论远处或近处,那一切精神现象都不是我,非我所有,我不在精神现象中,精神现象也不在我之中,这就叫正确如实的察知。 输屡那啊! 圣弟子对于这些精神现象能产生厌弃心,远离对它的贪欲,获得自在解脱,那么就能解脱生、老、病、死、忧、悲、恼苦的系缚了。」当时,输屡那听闻舍利弗的说法后,欢喜雀跃,向舍利弗行礼后离去。 第三一经注释:1、色集:色,指物质现象。 集,是集起的意思。 色集,指物质现象的产生。 2、色灭:指物质现象的灭除。 3、色灭道迹:指物质现象灭除的方法。 4、不如实知故:此「故」字,根据前后文意,及南传巴利本相对经文应作「者」字,文意较顺。 本经余三「故」字,皆亦应改为「者」字。 卅二、本经叙说对于五蕴的生起、息灭、爱悦、祸患、出离,应如实知道;且应了知五蕴无常、痛苦,对它不贪着,才能获得解脱。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:有一个时候,佛陀住在王舍城的迦兰陀竹园里。 那时,舍利弗尊者住在耆阇崛山中。 当时,有一个长者的儿子名叫输屡那,日日四处游行修学。 有一天,来到了耆阇崛山中拜访舍利弗,向他顶礼后,退坐一边。 那时,舍利弗告诉输屡那说:「如果沙门、婆罗门对于物质现象不能如实的察知,对物质现象的集起不能如实察知,对物质现象的息灭不能如实察知,对物质现象的爱乐不能如实察知,由物质现象所产生的祸患不能如实察知,自物质现象中出离也不能如实察知的话,便不能超越一切物质现象的系缚了。 如果沙门、婆罗门对于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,不能如实地察知,对这精神现象的集起不能如实察知,这精神现象的息灭不能如实地察知,对这精神现象的爱乐不能如实察知,由这精神现象产生的祸患不能如实察知,自这精神现象中出离也不能如实察知的话,这位沙门、婆罗门便不能超越这些精神现象的系缚了。 如果沙门、婆罗门对这物质现象、物质现象的集起、物质现象的息灭、对物质现象的爱乐、物质现象所产生的祸患、出离物质现象等情况都能如实知道,那么这位沙门、婆罗门就能超越物质现象的系缚。 如果沙门、婆罗门对于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,乃至这精神现象的集起、精神现象的息灭、对精神现象的爱乐、由精神现象造成的祸害、自精神现象中出离等情况也都能如实知道,那么这位沙门、婆罗门就能超越这些精神现象的系缚了。」(舍利弗)问说:「输屡那啊! 你意见怎样呢? 物质现象是常住不变? 还是变化无常的呢?」(输屡那)答说:「是变化无常。」(舍利弗)说:「既是变化无常的话,应是痛苦的么?」(输屡那)答说:「是痛苦。」(舍利弗)说:「输屡那啊! 如果物质现象是变化无常、痛苦的,是一种变易法的话,那么圣弟子可于当中察见这物质现象是我、我所有、我在物质现象之中、或物质现象在我之中的情况么?」(输屡那)答说:「不可。」(舍利弗)说:「输屡那啊! 你意见怎样呢? 像这感受、想象、意志行为、心识等精神现象,是常住不变,还是变化无常呢?」(输屡那)答说:「是变化无常。」(舍利弗)问说:「如果是变化无常的话,应是痛苦的么?」 发布时间:2024-09-09 13:48:26 来源:素满香 链接:https://www.sumanxiang.cn/article/209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