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《入中论》第十次课程 第十九讲之:问难与救辩 内容: 《入中论》第十次课程总第十九讲之:问难与救辩主讲人: 上明下贤法师主办:北大禅学社时间:2009年5月30日晚地点:北京大学理科1号楼1114室问难与救辩由他所作定谓果,虽他能生亦是因,从‘一相续\’‘能生\’生,稻芽非从麦种等。 坚持他生观点的论师补进一个条件:“我说的这个因果可不是随便生的,而是要在同一相续的条件下。 ”范围一扩大就会有无穷的麻烦,所以他赶紧缩小范围:“我的范围只在同一相续中。 ”把范围马上压缩到豆种和豆苗的这种关系当中:“在同一相续中,这个里面他体是可以生因果的。 比如,稻子的芽不是从麦子的种产生的,为什么呢? 因为它们不是同一相续。 不是同一相续中的因能产生他体的果,这个我们也不同意。 所以,同一相续的,才是我刚才所说的他体生的因果。 稻芽只会从稻种中产生,麦芽只会从麦种中产生。 ”所以把条件马上约束到了同一个生灭的相续中。 当同一相续成为了特定的条件,中观论师又进行破救——他们挽救了一次,中观论师继续破下去:如甄叔迦麦莲等,不生稻芽,不具力,非一相续非同类,稻种亦非,是他故。 中观论师就说:“你们说,甄叔迦、莲子,不是稻子的本原,这些没有能力产生稻芽。 它们之间没有相似性,不在同一相续中。 但是,你说的同一相续,在我看来,也不是同一相续。 稻子的种子,也和稻芽是不同的。 ” 发布时间:2025-05-06 11:40:51 来源:素满香 链接:https://www.sumanxiang.cn/article/259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