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复永嘉某居士书_2 内容: 印祖文钞中,复永嘉某居士书,凡三见,前面第二十篇中,有六通,见页三六六四五五。 今此第三十一篇,有九通。 后面第六十五篇,亦有九通。 念佛之人,亦非不可持咒,但须主助分明,则助亦归主。 若泛泛然无所分别,一目视之,则主亦非主矣。 修念佛法门的人,可以兼持咒,以持咒为助行,所谓万善同归。 修行若不分主助,犹似罗汉菜,则有碍往生矣! 准提、大悲,岂有优劣? 心若至诚,法法皆灵;心不至诚,法法不灵。 准提咒:见准提经,此经有三种译本:一、唐、金刚智三藏译,题名佛说七俱胝佛母准提大明陀罗尼经。 二、唐、不空三藏译,题名七俱胝佛母所说准提陀罗尼经。 三、唐、地婆诃罗三藏译,题名佛说七俱胝佛母心大准提陀罗尼经。 皆见大正藏第二十册。 大悲咒:见大悲心陀罗尼经,唐、伽梵达磨译,题名千手千眼观世音菩萨广大圆满无碍大悲心陀罗尼经。 无论修何法门,皆须至诚恭敬,否则难有成就。 一句佛号,包括一大藏教,罄无不尽。 彻悟大师云:一句佛号,俱摄悟,修两门之要:举悟、则信在其中,举修、则证在其中,信解修证俱摄,大小诸乘一切诸经之要,罄无不尽。 (语录卷上)蕅益大师云:念得阿弥陀佛,三藏十二部,极则教理,都在里许。 (秘藏指南,示念佛法门)一句佛号,真有如此广大的功用吗? 读者如不相信,不妨阅藏,待你阅完全藏便知。 通宗通教之人,方能作真念佛人。 而一无所知、一无所能之人,但止口会说话,亦可为真念佛人。 去此两种,则真不真皆在自己努力、依教与否耳。 永明、莲池诸祖,皆是通宗通教之人。 一无所知者,如《净土圣贤录》所载女人往生,多属此类。 吾侪大概都是去此两种之人,究竟真否? 如人饮水,冷暖自知。 至于修行净土,有决定不疑之理,何必要问他人之效验? 纵举世之人皆无效验,亦不生一念疑心,以佛祖诚言可凭故。 若问他人效验,便是信佛言未极,而以人言为定;便是偷心;便不济事。 英烈汉子,断不至捨佛言而取信人言。 自己中心无主,事欲以效验人言为前途导师,可不哀哉! 只信人言而不信佛祖诚言,这是依人不依法,为何如此颠倒? 可不哀哉? 岂不痛哉! 这种人,得打一堂愚痴斋供众才行! 随自意三味(此下从略)天台智者大师,于《摩诃此观》中,立四种三味:一、常坐,二、常行,三、半行半坐,四、非行非坐。 随自意,即非行非坐。 止观云:上一向用行、坐,此既异上,为成四句,故名非行非坐,实通行、坐、及一切事。 而南岳师呼为随自意,意起即修三味。 大品称觉意三味,意昧趣向,皆觉识明了。 又云:诸经行法,上三不摄者,即属随自意也。 (摩诃此观二)复永嘉某居土书二前明法幢和尚事,从略。 宗家提昌,唯指本分,此外概不阐发。 其修因克果,断惑证真,皆密自修持耳。 门外汉见宗家不提此等修证道理,遂谓宗家全不用此等法,便成谤宗及谤佛谤法矣! 有人问南阳忠国师:即心是佛,可修万行否? ,师曰:诸圣皆俱二严, 岂拨无因果耶? (指月录卷六)既须福慧二严,则必修万行因,方能证福慧二严之果。 若门外汉所谓,则是拨无因果。 次叙马僧摩事,今略。 那有闲工夫论他家不关己分之闲事? 自家的生死大事,若不办妥,腊月三十日到来,岂不手忙脚乱? 然则那有闲工夫论他家的闲事? 次说卍莲净土诗小序之谬,叙事从略。 净土法门,修有专、园,由众生根器不一,致诸祖立法不同:善道令人一心持名,莫修杂业者,恐中下人以业杂致心难归一,故示其专修也。 永明令人万善齐修,回向净土者,恐上根人行堕一偏,致福慧不能称性圆满,故示其圆修也。 要之:人未到大彻大悟地位,其立言决难无蔽。 譬如井蛙,祇见一井量之青天而已。 (后略)若论彻悟,永明寿祖足可当之;至于立言,唯已成大觉之佛陀,方能无蔽耳。 复永嘉某居士书三说普陀既来过,不可常来,宜在家息心念佛。 从略。 复永嘉某居士书四子弟之成,唯在家教,凡属子女,必须从幼教以孝弟忠信、勤俭温恭,至其长而入学读书,方有受益之基。 倘自幼任性而惯,且无论无天资无善教,即有天资有善教,亦祗成得个文字工人、儒门败类而已。 世有才高北斗、学富五车,而其所作所为,皆仗此聪明以毒害生灵,毁灭道义者,其原皆由初无家教以为之肇也。 印祖这段家教开示,当今之世,不知有多少人能够做到! 文王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。 孟子曰:老吾老,以及人之老;幼吾幼,以及人之幼;天下可运于掌。 诗云: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。 (《孟子梁惠王篇》)诗经:见大雅、思齐篇。 孟子新解:刑今作型,就是典型,模范。 寡妻是国君自称其妻的谦词,犹之国君常自称为寡人。 这是说国君能修身以为嫡妻之典型,再推而至于兄弟,便推及于国家,即大学由齐家而治国之意。 御,是行的意思。 与大学:欲治天下国家者,必从格物致知诚意正心而起,同一臭味。 此儒门教人希圣希贤之无上秘诀。 舍是而求,皆其未耳。 (后略)臭味:比喻相同的气类。 此下明教子之方,须者请阅文钞可知。 复永嘉某居士书五叙蔚如事,从略。 末云:吾之不通,亦何愧哉所愧者;言行不相应,有名而无实耳! 印祖的言行相应,名实相符,众所周知,但此数语,可作吾侪的座右铭耳。 复永嘉某居士书六(前略)华严经云:一切众生,皆具如来智慧德相;但因妄想执着,不能证得。 华严经,如来出现品云:无一众生而不具有如来智慧,但以妄想颠倒执着,而不证得。 (卷五十一、如来心第十相文)是知,智慧德相,乃生佛所同,即性德也。 有妄想执著,离妄想执著,则生佛迥异,即修德也。 修德有顺有逆,顺性而修,愈修愈近,修极而彻证,证而了无所得。 逆性而修,愈修愈远,修极而永堕恶道,堕而了无所失。 所谓逆性而修,即是背觉合尘,起贪瞋痴,作诸罪业。 通常作恶造罪不叫做修。 证而无所得、堕而无所失,显示性德在圣不增、在凡不减。 了此,则愚者可贤,贤者可愚;寿者可夭,夭者可寿。 富贵、贫贱,及与子孙之蕃衍、灭绝,皆可自作主宰。 (下略)华严经云:应观法界性,一切唯心造,是谓皆可自作主宰。 复永嘉某居士书七一行居集书名清、彭绍升文集也。 绍升,法名际清,字允初,一字尺木,又号二林居士。 苏州长洲人。 幼聪颖,十六为诸生,乾隆中,成进士。 后学佛,自号知归子。 力弘净土,著述颇多。 清、嘉庆元年(西纪一七九六)正月二十,作偈,西向趺坐,念佛而脱。 年五十七。 其书、诚为净宗之一大护卫,然亦有令人受病之处二林居士最信扶乩,所录乩语,实皆与教吻合,若肯依之而行,自能得大利益。 然彼一时也,此一时也,倘执著乩语皆悉与教吻合,皆悉可依从,必有从乩违教之失。 乩中多系灵鬼,绝少真仙;纵是真仙,岂能超于诸佛诸祖之上? 切不可以二林居士尚信乩,吾人何敢不信? 则错之多多矣! 扶乩事,请参阅,页三九八四〇〇。 一行居集中,西方确指后叙云:近世飞鸞之化行,三教圣贤,往往随方应感,弘法度人,是皆出于不得已之心;读其书,知其言,决不可以伪为者,亦断之于理而已矣。 又云:飞鸞之化,与现身说法何异? (见一行居集卷三、页七)读此可知二林居士信扶乩之一斑。 内有禅宗秘密子义经跋,谓为的系佛说。 此二林之差别智未开,而启后人滥漫杜撰之端也。 此经,法雨先亦有一本,光曾看一过,其语,实无过咎,但是摘取楞严、华严、圆觉、金刚等经,及六祖壇经,并净宗合会禅净二宗之语句以凑成之。 通家看之固有益,不通家以此准一切乩语则误。 光因烧之,以灭祸胎。 二林为之校正重刻,此二林之智只知其有益,而不知其流弊之无穷,将有以邪说作正教,皆此一跋倡导之也。 若印光刻此书,断不刻此一跋。 流通佛法,大非细故,岂可不慎之于始哉! (下略)《禅宗秘密了义经跋》,见一行居集卷二(页三),原题《书重刻禅宗秘密修证了义经后》。 计七百三十六字。 文中有云:永命、孚佑两真人,以儒僊入道,往来人天。 又云:箕书笔箓,多为僊灵神鬼所凭依;其上者、或阐洙泗之微言,或发函关之秘藏;至若西来大意,罕有闻焉。 又云:此经指示正修,抉剔禅弊,多敲骨吸髓之谈,非金口亲宣,决难假托。 此谓的系佛说。 复永嘉某居士书八(前略)世有一班掠虚汉,闻得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之理,或由阅教参宗,悟及此理,遂谓我与佛同,而了无所用其若修若证,遂放心恣意于一切境缘之中,悮谓六尘即觉,贪瞋痴即戒定慧,何须制心摄身、无绳自缚? 此种见解,最为下劣,谓之执理废事,拨无因果。 如以画饼充饥,陵空作屋;自误误人,罪岂有极? 以善因而招恶果,三世诸佛,名为可怜悯者! (后略)若能深达六即佛义,则能除此执理之病。 所谓我与佛同者,理同耳,理即颂云:动静理全是,行藏事尽非。 四教仪云:(若)纔闻即空,便废修行,不知即之所由;鼠唧鸟空,广在经论,寻之、思之! 六尘即觉,语出信心铭。 若把上下文贯串读之,决不致误。 铭曰:欲取一乘,勿恶六尘,六尘不恶,还同正觉;智者无为,愚人自缚。 今此悮谓,便是愚人自缚耳。 执理废事,拨无因果,就是恶取空。 此空见,其过最重,无上依经上曰:若有人执我见,如须弥山大,我不惊怖,亦不毁呰。 增上慢人,执著空见,如一毛发作十六分,我不许可。 谓执空见如一毛十六分之一,亦不可也。 楞伽经三曰:我说宁取人见如须弥山,不起无所有增上慢空见。 永嘉大师证道歌云:豁达空,拨因果,莽莽荡荡招殃祸。 是谓恶果。 复永嘉某居士书九众生习气,各有所偏:愚者偏于庸劣,智者偏于高上。 若愚者安愚,不杂用心,专修净业,即生定获往生,所谓其愚不可及也。 若智者不以其智自恃,犹然从事于仗佛慈力、求生净土一门,是之谓大智。 愚不可及,语出论语公治长:子曰:宁武子,邦有道则知(智),邦无道则愚;其知(智)可及也,其愚不可及也。 会笺曰:武子之不可及:有才不自暴露、一也;自处不失其正、二也;事事处置得宜、三也;愚、岂真愚哉! 可见此愚是装的。 而文钞所说之愚是真的。 但不可及则一也。 后文从略。 发布时间:2025-08-06 08:38:22 来源:素满香 链接:https://www.sumanxiang.cn/article/282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