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印光大师:因果一法,儒教亦极注重 内容: 佛光者,心光也。 此之心光,在凡不减,在圣不增。 只因众生从未悟故,不能得其受用,反承此心光之力,起惑造业,轮回六道,了无止息。 故佛随众生之机,为其说四谛,十二因缘,六度等因果法门,及湛寂圆融,常乐我净等深妙理性。 俾众生依之而修,自有圆满菩提之一日,而究竟亲证此心光,得以普照法界也。 因果一法,儒教亦极注重。 故孔子赞《周易》,最初即曰,积善之家,必有余庆。 积不善之家,必有余殃。 末后则曰,一阴一阳之谓道。 夫积善积不善,因也。 余庆余殃,则果矣。 佛所说三世因果,六道轮回,乃发挥因果之究竟者。 有谓因果为小乘,而不肯提倡者,是皆专事空谈,不修实德者。 如来成正觉,众生堕恶道,皆不出因果之外,何得独目之为小乘乎。 其曰,一阴一阳之谓道,此所谓道,果何道也,非诚明合一之道乎。 诚即明德,乃吾人即心本具不生不灭之妙性,乃性德也。 由无克复之功夫,则不能显现,故谓之为阴。 明,即明明德之上一明字,乃朝乾夕惕,兢业修持之功夫,即修德也。 修德之事显著,故谓之为阳。 修德功极,性德圆彰,诚明合一,即所谓明明德而止至善也。 前此之工夫,为格,致,诚,正,修。 后此之事业,为齐,治,平。 然此诚明合一,明明德而止至善,以迄于齐,治,平,非徒能如是也,固自有使之不能不如是者在也。 何为使之不能不如是者,即所谓三世因果,六道轮回也。 人虽至愚,决无好凶恶吉,幸灾乐祸者。 闻积善必有余庆,积不善必有余殃,贤者必益加勤修,不肖者亦必勉力为善。 勉为既久,则业消而智朗,过无而德明,昔为不肖,今为大贤。 是知诚明之道,于自修则已具足,于教人,非以因果相辅而行,亦不易尽人悉各依从也。 合因果诚明二法,方为圣人继天立极,垂型万世之道,亦即自心本具之光,与普照法界之佛光也。 不慧常曰,因果者,世出世间圣人,平治天下,度脱众生之大权也。 欲挽劫运而救人心,不于此注意,犹缘木而求鱼也。 宋儒气量褊小,窃取佛经要义,发挥儒先圣人心法。 欲后之学者,不闻佛法,故阴奉阳违,而特加辟驳,谓佛所说之因果轮回,实无其事,乃藉此以骗诱愚夫妇奉彼之教耳。 由辟佛故,虽圣人所说之因果,及史汉所说之生死轮回,各事迹,均不提及。 唯以尽谊尽分,正心诚意,为治己治人治国之本。 且谓人死之后,形既朽灭,神亦飘散,纵有剉斫舂磨,将何所施。 且神既飘散,谁复托生。 如此说者,不但悖佛,亦大悖四书五经,及史汉所载托生变化诸事迹。 特欲以此关闭后学,冀其永世不闻佛法,则己之所得,人莫能知,儒教亦可由此兴盛。 不知根本既伤,枝叶何茂。 自兹以后,维持世道人心之法,止尽谊尽分,正心诚意而已。 其督责人不能不尽谊尽分,正心诚意之善恶因果事理,完全废之。 世之大贤少而中下多,果以因果为虚无,以人死为永灭,遂塞中下人勉力为善之路,大开狂妄者肆无忌惮之端。 及至欧风一至,勃然景从,又复变本加厉。 竟至废经废伦,废孝免耻,尚自矜夸,不知惭愧。 使因果之理,不加破斥,谁肯倡此恶剧,以招永堕恶道之报乎。 诸先生只知以此卫儒,而未意及因此灭儒也。 学说误人,甚于洪水猛兽,可不惧哉。 近来世风日下,有心人各各提倡学佛。 婺源由江易园居士提倡以来,一方人士,群起而和,所有分社,已有数处。 良以蒙佛慈光,因兹改恶修善者,消灾愈病者,贼寇多不至,疫疠多不行,雨旸不时,念佛祷而即应者。 其一方之人,服易园之说,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。 今则县城亦立分社,于开始前,齐用修居士,祈不慧略述佛光或隐或显之大致。 故为陈其八九百年来之事迹,俾后哲有所鉴焉。 至于所必致力而实行者,则为敦伦尽分,闲邪存诚,诸恶莫作,众善奉行。 守孝,弟,忠,信,礼,义,廉,耻之八德,措格,致,诚,正,修,齐,治,平之八事。 又复发菩提心,信愿念佛,自行化他,同生西方,同证无量寿,无量光。 俾各各心光,与常寂光之佛光,及杏坛泗水之心光,交辉互映,则国家幸甚,法道幸甚。 发布时间:2025-09-27 10:22:06 来源:素满香 链接:https://www.sumanxiang.cn/article/295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