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韩镜清:成唯识论疏翼 第三册 卷五 五、染意起灭分位 内容: 【论文】五? 二○此染污意,无始相续,何位永断,或暂断耶? 【疏翼】第二依问辨第二能变十门分别中,第八段文第十起灭分位门,或隐显分别门。 【述记? 卷二十九】自下第八段、依第十门起灭分位。 于中,初、问,后、答。 因欲举颂,故先征起。 【论文】五? 二一「阿罗汉、灭定、出世道无有」。 【疏翼】第八段文第十起灭分位门或隐显分别门中,第二答。 【述记? 卷二十九】此下随答,文中有二︰一、正解本文伏断分位,二、傍乘义解行相分位。 初中有二︰初、举颂答,后、广诤答。 初中有二︰初、举颂,后、别释。 此即初也。 即与《对法》第二等同[1]。 六十三中,唯有二位︰一、无学,二、有学[2]。 无灭定者,非是相违,彼说灭定二位中起,故亦摄尽。 又彼说世道伏与不伏,因言出世道[3];灭定非道故[4],亦非有学、非无学故。 又彼唯依人,故说二位;此依人及法,故说有三位[5]。 言「无有」者,有永、暂义,如下自解。 【论文】五? 二二「阿罗汉」者,总显三乘无学果位。 此位,染意种及现行,俱永断灭,故说「无有」。 【疏翼】第一举颂答中,第二别释。 于中有二,第一总解又二︰一、明永断,二、明暂伏。 此即初文。 【述记? 卷二十九】下、别释中,复分为二︰初、总解,后别释[6]。 此等即初。 总摄「三乘无学果位」,如第八识断舍门中[7],引《对法》等文[8]。 然第八识唯从烦恼以立「藏」名[9],今名染污,亦通法执,约自体说[10]。 此中不退菩萨,即是出世道所摄故,法执在故,能染菩萨;暂舍门摄,非永舍摄。 在无学舍,随其所应,有二种染︰一、染三乘:即谓人执,在无学,俱不行。 二、谓法执:不染二乘,但染菩萨,唯如来舍。 此中通说,故言染意现种永灭,非唯人执。 问︰人执染二乘,所执「藏识」,二乘可名舍;法执染菩萨,所执藏名,菩萨应不舍! 答︰烦恼障粗,「藏」名从立;法执既细,菩萨不从得名。 又烦恼染三乘,所执藏名舍;法执染菩萨,不从立「藏」名,设有能执,不名藏识。 问︰通染三乘,所执可共名「藏」;但染菩萨,所执独名「藏」,应设劬劳。 答︰「藏」名,据缚,唯在烦恼;染体据障,亦通法执[11]。 【论文】五? 二三学位──「灭定」、「出世道」中,俱暂伏灭,故说「无有」。 【疏翼】第一总解中,第二明暂伏。 【述记? 卷二十九】随其所应,三乘「学位──灭定、出世道中,暂伏灭」者,即随何乘,所障便伏──二乘初果以去、大乘初地、顿悟二乘及菩萨,人空,唯伏人染;顿、渐二悟菩萨,法空,亦伏法染。 上总解颂:阿罗汉、圣道、灭定三位不行。 【疏翼】以上第二别释中,第一总解讫。 【论文】五? 二四谓染污意,无始时来,微细、一类、任运而转,诸有漏道不能伏灭。 【疏翼】第二别释中,第二别解﹝《述记》上文亦作「释」,今避重复,依下文改作「解」﹞。 【述记? 卷二十九】下、别解三。 于中有二︰初、解灭定、圣道不行,后、解无学。 初中有三[12],先、解圣道不行之位。 此意有漏道不能伏,六十三说同。 彼论云︰何以故? 已离欲犹行故[13]。 又解︰世道唯是事观;此迷理故,世道不伏──「此诸烦恼,皆是本识种子所引,于一切时,微细一类任运而生,非所对治及能对治境界,缘力差别转故[14]。 八十八云︰俱生萨迦耶见世道不伏[15],彼约六识中语,彼缘三界法为我所故。 然不言金刚心方断,此不同彼断,然不伏相似。 【论文】五? 二五三乘圣道有伏灭义,真无我解,违我执故;后得无漏现在前时,是彼等流,亦违此意。 【疏翼】第一解圣道中,第二解根本后得。 【述记? 卷二十九】随其所应,三乘无漏心起方伏。 无分别智「无我解,违我执故」,随人、法观[16],并自违故。 无漏后得智,随人、法观无分别智等流,一分,或全亦不现行。 若二乘、菩萨等,入有漏后得智,即不然,非彼等流故,以有漏法不能善达无我理故。 六十三同[17]。 【论文】五? 二六真无我解及后所得,俱无漏故,名出世道。 【疏翼】第二解圣道中,第三俱名出世道。 【述记? 卷二十九】显出世道亦摄后得,以无漏故,如无分别。 【疏翼】以上第一解灭定圣道不行中,第一解圣道讫。 【论文】五? 二七灭定既是圣道等流,极寂静故,此亦非有。 【疏翼】第一解灭定圣道不行中,第二解灭定。 【述记? 卷二十九】次、解灭尽定。 灭尽定中,何故不起? 圣道[18]后得无漏观之等流,是彼果故,犹如涅槃极寂静故,与彼相违,故亦非有。 【论文】五? 二八由未永断此种子故,从灭尽定、圣道起已,此复现行,乃至未灭。 【疏翼】第一解灭定圣道不行中,第三解暂伏。 【述记? 卷二十九】后显前二灭已,后生。 小乘人空、菩萨法观引者,生及法执,随其所应,亦不现行,出观后行,未永断故。 《对法》第二[19]、《大论》六十三[20]、《显扬》十九[21]、十七[22]等同。 【疏翼】以上第二别解中,第一解灭定圣道不行讫。 【论文】五? 二九然此染意相应烦恼,是俱生故,非见所断;是染污故,非非所断。 【疏翼】第二别解中,第二解无学。 于中有三︰一、明修断,二、明顿断,三、回趣同。 此即初文。 【述记? 卷二十九】解阿罗汉无所由义:非见道断──任运生故,非分别故;然此染故,非是不断──不断之法,并无漏故,明是修断。 【论文】五? 三○极微细故,所有种子与有顶地下下烦恼,一时顿断;势力等故,金刚喻定现在前时,顿断此种成阿罗汉;故无学位永不复起。 【疏翼】第二解无学中,第二明顿断。 【述记? 卷二十九】于何时断? 此识染法,三界相望,虽有九品,于其地地最下品故,第九品摄[23]。 一切地者,与有顶地第九下下品俱时顿断,以各自地「极微细故」,同障无学,「一时顿断」,名「势力等」。 欲界所系,与彼[24]相似,不能发业润生等故,与彼惑同。 一品之中分九品故[25],金刚喻定现在前时,断成无学。 若有难言︰既有九品,应随彼地九品道断! 许此我见有九品故,即在一界中,粗细非一类! 此识既行常,一类故,故与下下同时顿断,即是一品,无九品义。 答︰此不然。 若以同时断,便言品力齐,如超二果人亦以欲第九与非想第九烦恼同断,力品岂齐? 今解如彼,实有九品。 彼[26]由加行,合为九品,此障无学,故一时断,但由此一类胜道,方能断彼多品之惑。 然此第七自地无九品,与自地六识中第九品我见相似,于金刚心时,与非想第九品一时顿断。 若许粗细,三界相似,便无增减。 无姓有情,此第七识应非能熏! 缺第三义故[27]。 由此应知实有九品,如断善邪见,唯第九品,仍作九品能断善根,此亦应尔,一品之中分九品故[28]。 又解︰此言「势力等」者,品数同故。 与有顶地下下品惑,粗细同之,故「一时顿断」。 若尔,无性有情第七应非能熏,缺增减[29]故。 此亦不然,如前第二能熏中解,无相违失。 此二说中,前解为胜。 若二乘人断此染者,断缚彼故;若菩萨断,无染亦除[30]。 问︰见道除恶趣,恶趣之果第八亦言除;所缘第八既言无,能缘此识亦应断? 若以不行,名为断,此识可除;若以断体,于彼不可尔[31]。 实理解者,彼趣果无,谓不善业所招者无;非彼身中一切修惑皆无,不可以此例彼。 如下断障[32]及别抄说[33]。 【论文】五? 三一二乘无学回趣大乘,从初发心至未成佛,虽实是菩萨,亦名阿罗汉、应义等故,不别说之。 【疏翼】第二解无学中,第三回趣同。 【述记? 卷二十九】若断种子,毕竟断者,即迂[34]会无学,名不退菩萨[35],何故不说? 同第八识初师舍义为问[36]。 然上所明因位之中二乘有学、顿悟菩萨、回心有学,菩萨同类,故不别简。 定姓之中,三乘无学并已明讫。 唯有回心无学与菩萨不同,应次别说[37]。 为同何例[38]? 此一切时与彼未回心者等故。 此虽是菩萨,仍名「阿罗汉」。 以「应义等」,即摄彼在毕竟断位阿罗汉中,故不别说,如前[39]第八识中第一师解。 以上文义,诸家共同,更无异说,文势总故。 【疏翼】以上第一正解本文伏断分位中,第一举颂答讫。 《枢要》卷下云︰阿罗汉永断末那中,唯说毕竟断染名舍,不说毕竟伏名舍,故不说直往。 不退菩萨亦舍第八,四人相违﹝如本论卷三云「彼(《瑜伽》卷五十一)说二乘无学果位回心趣向大菩提者,必不退起烦恼障故,趣菩提故,即复转名不退菩萨。 彼不成就阿赖耶识。 即摄在此阿罗汉中」。 与阿罗汉、独觉、如来,为四人﹞。 以心从境,实亦应舍,种非无故,故略不说。 其实,亦舍,即是圣道舍门摄故,更不繁说。 又八地以去,法执在故,末那不得舍名,赖耶据烦恼得名,八地等名舍,不相违也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[1] 《对法》卷二云︰又此意遍行一切善、不善、无记位,唯除圣道现前,若处灭定及在无学地。 [2] 《瑜伽》卷六十三云:若诸有学已见迹者,出世间道现在前时,此诸烦恼不得现行。 从彼出已,还复现行,善通达故,未永断故。 若诸无学,此一切种,皆不现行,是诸烦恼当知唯离非想非非想处欲,一时顿断,非如余惑渐渐而断。 [3] 《瑜伽》卷六十三云:诸离欲者,世间治道若现在前,若不现前,此诸烦恼,现行不绝。 [4] 即灭尽定非能治道。 [5] 道邑《义蕴》云︰人谓阿罗汉;法即灭定、出世道。 [6] 「释」字,应作「解」。 [7] 即本论卷三。 [8] 即引《对法》卷十四文,如云︰若得菩提时,顿断烦恼及所知障,顿成阿罗汉及如来。 [9] 灵泰《抄》云︰意说第八识名阿赖耶者,即约能缘烦恼缚说﹝《摄论》卷一云「或诸有情摄藏此识为自我故」。 本论卷二云「我见、爱等,执藏以为自内我故」﹞。 若断却能缘烦恼,即舍赖耶之名,即舍名而不舍体。 如理《义演》云︰此第八识得「藏」名者,但从我见烦恼所执以立「藏」名,而不说所知障也。 [10] 如理《义演》云︰其第七识名「染污」者,非唯烦恼,亦通法执。 据自体说,以不从他法立名故。 [11] 《枢要》卷下云︰问︰烦恼缚三乘,所执名为「藏」;法执缚菩萨,所执立「藏」名? 答︰缚有二︰一、缚处生死,二、缚不得种智。 由此得藏名,非是菩萨。 [12] 即「解灭定、圣道不行」一科中又分三:一、解圣道,二、解灭定,三、解暂伏。 初中又三︰一、解不行位,二、解根本后得,三、俱名出世道。 此即初中初文。 [13] 《瑜伽》卷六十三原文为:何以故? 已离欲者,犹现行故。 [14] 《瑜伽》卷六十三原作:随所生处,是诸烦恼即此地摄。 当知此地已离欲者,此诸烦恼现行不绝。 何以故? 此诸烦恼唯阿赖耶识种子所引,于一切时任运而生,非所对治及能对治境界,缘力差别转故。 [15] 《瑜伽》卷八十八原文:又见杂染得解脱时,亦能于余毕竟解脱,非余杂染得解脱时,即能解脱诸见杂染,所以者何? 由生此者,依世间道乃至能离无所有处所有贪欲,于诸下地其余烦恼心得解脱,而未能脱萨迦耶见。 由此见故,于上下地所有诸行和杂自体不观差别,总计为我或计我所。 由此因缘,虽升有顶,而复退还。 [16] 「人、法观」,即人空观、法空观。 [17] 如《瑜伽》卷六十三云︰诸离欲者,世间治道若现在前,若不现前,此诸烦恼,现行不绝。 [18] 「道」字下,康平本有「人、法」二字。 [19] 《对法》卷第二︰又此意遍行一切善、不善、无记位,唯除圣道现前,若处灭尽定及在无学地。 [20] 《瑜伽》卷六十三云:若诸有已见迹者,出世间道现在前时,此诸烦恼,不得现行。 从彼出已,还复现行,善通达故,未永断故。 若诸无学,此一切种皆不现行。 [21] 《显扬》卷十九云︰最后金刚喻定之所顿断。 [22] 《显扬》卷十七云:此四烦恼,若在定地,若不定地,当知恒行,不与善等相违。 [23] 本论《述记》卷五十三云︰此依九品,品虽别断,断八品等时,不断我见,烦恼先断。 说以我见无品数,全离欲方断故。 [24] 「彼」,谓有顶地。 [25] 灵泰《抄》云︰欲界第七识惑与有顶第七识惑皆相似,俱不能发业、润生等。 若无明,能发业;若爱、取,能润生。 [26] 指超二果人。 [27] 如本论卷二云︰有增减。 若有胜用可增可减,摄植习气,乃是能熏。 [28] 灵泰《抄》云︰如断善根,即下下品邪见能断上上品善根。 末后即起上上邪见,断第九品下下善根。 即约尽处而言,故云一品断。 据实,邪见亦作九品断善根。 [29] 第三义。 [30] 如理《义演》云︰法执望二乘无染,菩萨能断。 [31] 道邑《义蕴》云︰恶趣第八之果,入见道毕竟得非择灭,名为「不行」。 据种子体,入见不断。 所缘第八既尔,能缘染七亦然,恶趣第七不行故。 [32] 本论卷九云︰虽见道生,亦断恶趣诸业果等,而今且说能起烦恼,是根本故。 [33] 「别抄」谓《大乘义林章》卷七〈断障章〉云︰所断障以二障现行、种子习气,及此业果,而为体性。 故《对法》﹝卷四﹞云︰云何见所断? 谓一切﹝原无此二字﹞分别所起见、疑及﹝原无﹞见处、疑处,乃至﹝中间略去「及于见等所起邪行烦恼(藏文作「邪见行烦恼」)、随烦恼」﹞及由﹝原无﹞见等所发身、语、﹝意、﹞业,并一切恶趣等蕴界处,是见所断﹝义﹞。 即三恶趣见道所断。 《解深密经》第四卷﹝《瑜伽》卷七十八﹞云:恶趣杂染愚﹝痴﹞,初地所断。 《成唯识论》第九卷云:即是「恶趣诸业果等」,无余烦恼,既是择灭,故烦恼障所有业果,皆是所断。 [34] 「迂」字,合灵泰《抄》牒释,《续藏》、《义演》、金陵本作「迁」。 [35] 灵泰《抄》云︰若二乘人先入小乘,而得小果;后时方回心向大,方得入初地。 以两重得圣,方名「迂会」。 [36] 本论卷三云︰何故彼〈决择分〉﹝卷五十一﹞说不退菩萨亦不成就阿赖耶识? 彼说二乘无学果位回心趣向大菩提者,必不退起烦恼障故,趣菩提故,即复转名不退菩萨。 彼不成就阿赖耶识,即摄在此阿罗汉中。 [37] 如理《义演》云︰无学回心,应与顿悟别说。 [38] 如理演《义演》云︰此不退菩萨,为同菩萨? 为同无学例耶? [39] 见本论卷三。 发布时间:2025-11-05 14:24:28 来源:素满香 链接:https://www.sumanxiang.cn/article/3061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