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为什么要戒杀吃素? 内容: 以梵网经令行放生业,谓一切男子是我父,一切女人是我母,于一切有生之物,皆作宿世父母眷属想,生慈悲孝顺心。 不但不妄杀,亦不宜食其肉,以肉皆由杀而得。 若用钱买放,其放有限,若不食肉,并抱此志愿劝导一切,皆悉爱惜物命,则其功德大矣。 宗主于慈,其于仁民爱物之道,庶得其实。 若杀而食之,犹曰爱物,此掩耳盗铃之计画,物若知之,必不生感恩之想。 感应篇汇编,宜令熟读,此正本清源之要务。 (三编卷二复谢慧霖居士书二)又汝何以不发心吃素。 汝试将汝身上肉,割到吃,能吃否。 自己的肉不能吃,何得日日杀的吃。 一切生灵,即不是汝杀,乃以钱令人杀,杀业是一样的。 况汝要生西方。 佛以慈悲为本,汝既吃肉,即无慈悲之心。 此语乃为汝真实修行者说。 若泛泛悠悠之人,虽不吃素,亦可念佛。 非吃荤者,就念不得佛,不可不知。 余不暇叙,但熟看文钞,群疑皆释。 (三编卷二复陈莲英女居士书)人为万物之灵,亦一种动物也。 我与万物同生于天地之间,彼未要我之命,我何得要他的命。 打蝇之家,蝇更多。 杀蜈蚣之人,常被蜈蚣咬。 彼欲卫生于现生,而现生亦未必得益。 由此一生常怀杀心,将来生生世世,常被人杀。 但以未能亲见,尚乐以忘疲而杀。 古书中有恶蚁者,蚁盈其尸。 恶蝇者,蝇集其体。 无法可设,徒叹奈何。 光以此事即是大造杀劫之根本。 若犹欲依己所见而为,窃恐有后悔不及时,为可怜可悯,无有可救援也。 仁人君子,何得专以杀物为事。 令一切无知者,皆效法乎。 十余年前,一皈依弟子有一小儿,买一拍蝇板,以为玩具,遂常拍之。 一日蝇多极,极力拍之,忽全屋皆黑。 大人遂开门窗,念佛忏悔,未久蝇悉去。 从此焚其拍物,亦无蝇来矣。 此系佛弟子佛慈加被,令断杀业者。 若无信心之人,恐无此兆。 其来生后世,何可设想也。 (三编卷三复净善居士书三)现在杀劫弥漫,人民涂炭,究其根源,仍是自作自受。 何以故,世人贪口腹,以水陆空行之物,杀而图悦口腹。 杀业结久且大,则成杀劫。 已过之业,只可志诚念南无阿弥陀佛,超度多生多劫所杀食之生命。 从今戒杀吃素,以止杀业,且大卫生。 汝父不知吃净素否。 汝宜承顺父志吃素。 即汝父尚未长素,当劝长素。 既不吃肉,则一日少杀若干生。 何乐如之。 即儿女亦当令吃素,此是真爱。 看毒乳杀儿之广告,知食肉之害,于现生卫生,有大妨碍。 何况来生后世,仍以身命相还乎。 (三编卷三复典蕴居士书)甚矣,杀生食肉之情事惨,而贻祸深且远也。 夫人与诸物,同禀天地之化育以生。 同赋血肉之躯。 同具灵知之性。 同知贪生怕死,趋吉避凶。 眷属团聚则欢,离散则悲。 受惠则感恩,贻苦则怀怨。 一一悉同。 无奈诸物以宿恶业力,致堕畜类。 形体不同,口不能言耳。 人当悯其堕落,俾彼各得其所。 何忍以形异智劣,视作食料。 以己之智力财力罗而致之,令彼受刀砧烧煮之极苦,以作我一时悦口充腹之乐乎。 经云,一切有生类,无不爱寿命,恕己可为喻,勿杀勿行杖。 黄山谷云,我肉众生肉,名殊体不殊,本是一种性,只为别形躯,苦恼从他受,肥甘为我需,莫教阎君断,自揣应何如。 人唯不知设身反观,故以极惨极苦之事加诸物。 中心欢悦,谓为有福。 而不知其宿世所培之福寿,因兹渐渐消灭。 未来所受之苦毒,生生了无已时。 倘于杀生食肉时,一思及此。 纵有以杀身见逼,令其杀生食肉者,亦有所不敢也。 (三编卷三劝戒杀放生文序)黄山谷云,我肉众生肉,名殊体不殊。 原同一种性,只是别形躯。 苦恼从他受,肥甘为我需。 莫教阎老断,自揣应何如。 愿云禅师偈云,千百年来碗里羹,怨深如海恨难平。 欲知世上刀兵劫,但听屠门夜半声。 慈受禅师云,饮食于人日月长,精粗随分塞饥仓。 下喉三寸成何物,不用将心细较量。 世间养人之物,不胜其多。 如法烹调,味都甘美。 何得为我口腹,杀彼生命。 致令生生世世,互相杀戮,了无已时。 可不哀哉。 (三编卷四江慎修先生放生杀生现报录莲池大师戒杀放生文合编题辞)当今之世,杀劫方盛,尤当提倡戒杀吃素。 杀劫者,杀业所成。 杀业最大者,曰食肉。 因食肉之故,感得一切天灾人祸,旱干水涝,淫雨瘟蝗。 食肉之害甚多,说不能尽。 姑举一喻以明之。 昔列国时,鲁有二勇士,各处一地,一日相逢,沽酒共饮。 一曰,无肉不能成欢,当买肉。 一曰,尔我皆肉也,何更求肉乎。 乃互相割食,兼复割以互奉,以致于死。 此事在吾人视之,以为大愚。 不知食肉之人,不悉因果报应。 他日人死为畜,畜死为人,其互相啖食,何异于是。 不过隔世同时之别耳。 且尤有甚者,二勇士互食而死,其因果报应,一时俱了。 而食肉之人,因果且纠缠不已,报应亦无有已时。 楞严经云,以人食羊,羊死为人,人死为羊。 如是乃至十生之类,死死生生,互来相啖。 经有明文,至可悚惧。 兹又略述数义,以明不宜食肉之理。 (一)由不忍之心,一切含灵,皆是同体。 由仁民而爱物,太和元气,布满人间。 则知杀戮生灵,了无义理。 一切众生,悉皆贪生怕死,我何忍残生害命,以充口腹。 (二)因果报应。 一切生灵,皆由往昔不知因果,堕落畜类。 今我杀食其肉,他年彼之恶报既尽,我之杀业方成,则我亦将为彼俎上肉矣。 是故戒杀吃素,非特为生灵计,亦为自身计也。 明翰林刘玉绶,船泊苏州,梦一伟丈夫求救,自称宋偏将军曹翰。 因屠江州,世世作猪。 此对门屠者,顷所宰第一猪,即我也。 祈为救援。 醒而果见屠将杀猪,遂买而放之阊门一寺中。 凡呼曹翰者,其猪皆回首望之。 是可为人变畜生,畜生变人之证。 载籍上活阎王活小鬼之事甚多。 此皆天地鬼神,透露一点因果报应生死轮回之消息,以警戒世人也。 (三)一切众生,皆我过去父母眷属。 吾人既明因果轮回,则一生有一生之父母眷属。 历劫多生,有历劫多生之父母眷属。 如是历劫多生之父母眷属,轮回六道。 其间若有造恶者,难免不投入三途。 故吾人对六道众生,应作父母妻子想。 岂有孝子贤孙,而食其亲者乎。 岂有慈父慈母,而食其子女者乎。 此际一思量,不忍食亦不敢食矣。 即祭祖先,亦不应用肉,以名为敬之,实则害之也。 至于以肉食奉父母,皆令父母折福获殃。 父母有福德善根者,损其福德善根。 无福德善根者,增其受杀恶业。 昔佛在世时,一寡妇为夫周年,购肉以祭。 途遇如来,如来谓之曰,此肉汝夫之所转变者也,何能以彼之肉,祭彼之灵乎。 即推而敬天地,祀鬼神,亦不应用肉。 天地鬼神,岂有不深明因果,贪此秽浊腥臊之肉,而来格来享乎。 是则用血食以奉祀者,欲求福而反更得祸也。 (四)一切众生,皆是未来诸佛。 以一切众生,皆具佛性,皆当作佛,故是未来诸佛。 且畜类中,时有佛菩萨化现于其中,方便度生。 如清凉志中载薄荷事。 一僧在五台,遇一异僧,出一函,嘱交薄荷,未言地址。 一日过卫辉,见一群小儿呼薄荷。 僧问薄荷何在。 小儿指墙下所卧之猪曰,这不是。 僧取书呼薄荷掷之,其猪人立,以两蹄接而置口中,便立化。 方知此猪,乃菩萨所现。 其屠所杀甚多,若其猪至薄荷前,则便任其宰杀,了不逃走叫呼,故其屠爱惜薄荷。 凡欲杀猪,牵薄荷至其猪边围绕之,则直同杀死者一般。 以故多年养而不杀。 以其猪清洁,爱食薄荷,故以为名。 初其僧受异僧之函而去,于途中思之,此函将投何所,乃私拆其封。 大意谓,度众生若得度脱,即当速返,免致久则迷失。 僧异之,复为封讫。 至是,方知薄荷乃大菩萨也。 绕猪一匝,而群猪即证无生法忍。 其威德神力,岂可思议乎哉。 又唐文宗喜食蛤,一日有一蛤坚合不开。 帝亲开之,中有肉身观音大士像,庄严异常。 由此观之,肉尚可食乎。 倘误食佛菩萨所化之身,其罪过可胜言哉。 吾人若知此理,自不敢食肉,亦不忍食肉矣。 (三编卷四南京素食同缘社开示法语)汝但至心念佛,为彼屠者及所屠之物作超脱计,则有大利益。 若区区然以一文登于各佛报,究有几多人看。 汝妻与妹定要用肉待客,此二人一死,定规要变猪羊鸡鸭鱼虾。 若不变此种被人杀而食之东西,则天地亦当易位,日月亦当东行。 何以故。 以如是因感如是果故。 祈以光此语令彼看,或尚有可救。 否则当常常作人待客之最好食料,不知他心满意足,或痛苦望救而万无可救之机缘耳。 世之素食者多强健,肉食者多疾病。 以肉食浊恶,易生欲心。 素食清净,欲心轻微。 愚人不明理,以肉食养人,系欲自他来生后世皆变畜生耳。 可不哀哉。 (三编卷四复周群铮居士书)吃素不难,难于不肯捨贪口腹之心。 若不贪口腹,有何吃素之不便乎。 虽吃华素,不吃素日,亦须少吃。 以一切物类,皆是贪生怕死,皆知疼痛苦楚。 但以口不能言,故为人作食料。 倘其能言,其临杀之悲哀怨恨,尚忍闻之乎。 思及此,则肉自不便下咽矣。 (三编卷四复崔益荣居士书二)凡学佛之人,更有应注意之事,即切戒食荤,因食荤能增杀机。 人与一切动物,生于天地之间,心性原是相等,但以恶业因缘,致形体大相殊异耳。 若今世汝吃他,来世他吃汝,怨怨相报,则世世杀机无已时矣。 若能人人茹素,则可培养其慈悲心,而免杀机。 否则纵能念佛,而尚图口腹之乐,大食荤腥,亦未能得学佛之真利益也。 (三编卷四第一日说吃素念佛为护国息灾根本)其次须认真茹素,人与动物,原是同等,何忍杀其性命,以充自己口腹。 己身微受刀伤,即感痛苦。 言念及此,心胆惨裂,何忍杀生而食。 况杀生食肉之人,易起杀机。 今世之刀兵灾劫,皆由此而来。 古语云,欲知世上刀兵劫,但听屠门夜半声。 (三编卷四第二日说因果报应及家庭教育)世人食肉,已成习惯,当知无论何肉,均有毒,由于杀时,恨心怨气所致。 虽不至即时丧命,然积之已久,则必发而为疮为病。 年轻女人,若生大气后,喂孩子乳,其子必死,以因生气而乳成毒汁也。 人以生气,尚非要命之痛,尚且如此。 况猪羊鸡鸭鱼虾要命之痛,其肉何能无毒乎。 (三编卷四第六日以真俗二谛破诸执见及说近时灵感)佛之孝亲,通乎三世。 故梵网经云,若佛子,以慈心故,行放生业。 一切男子是我父,一切女人是我母,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。 故六道众生,皆是我父母,而杀而食者,即杀我父母。 佛之于一切众生愍念而度脱之,其为孝也,不亦广且远哉。 且世间之孝,亲在则服劳奉养,亲没则只于生没之辰,设食祭奠,以尽人子之心。 设或父母罪大,堕于异类,谁能知所杀而食之生物中,决非曾为我之父母乎。 昧三世无尽之理,而以数十年之孝责人,其所知见之浅小,为可怜也。 故佛教人戒杀放生,吃素念佛者,其慈悲救济也大矣。 或又谓,猪羊鱼虾之类,乃天生以资养人者,食又何罪。 此以身未历其境而妄说,若亲历其境,则望救之不暇,何容置辩。 (三编卷四第七日论大妄语罪及佛大孝与致知格物老实念佛等) 发布时间:2026-09-07 05:37:31 来源:素满香 链接:https://www.sumanxiang.cn/article/355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