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炳南答:今有甲杀乙,因乎?果乎?有无根据可以知之?(黄涵)
2025-09-27

问:今有甲杀乙,因乎?果乎?有无根据可以知之?(黄涵)
李炳南答:在甲为因,前无故而杀之,固为造因,前有故而杀,乃是造因,以被杀者,不了前缘,仍怀怨恨,怨必思报,故曰仍是因,不过果中之因而已,有因后必仍有果也。在乙曰果,欠甲命而偿之,固为受果,虽不欠甲命,当有他因,借此而食果报,故仍曰果,然果中既该因,恐遇缘仍再造因也。如此怨冤相寻,无有已时,所以佛法贵乎觉悟舍且解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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